印,是潘宏园区编号烙印的纹路。
“狗吃熟肉。”独眼狼王的声音像砂纸磨过岩石,“但你得证明自己能咽下生骨髓。”
鹿腿骨冻得像水泥柱,我的犬齿在园区被“火龙果”打歪了半颗。第一口咬下时,骨渣刺进牙龈,血混着冰碴流进喉咙。狼群发出嗤笑,它们等着我吐出象征屈服的呜咽。可我咧开嘴,让血顺着嘴角滴成一条线——这是西伯利亚雪橇队领头犬的挑衅姿势。
独眼狼王的瞳孔骤然收缩。它认出了这个动作。
狼群的规则写在风里:幼崽分食内脏,母狼喝第一口血,狼王独享猎物的眼球。
我的第一次围猎是对一头怀孕的母驼鹿。狼群分成三路包抄,我本该负责驱赶猎物进入伏击圈,却故意落后半拍。驼鹿扬起后蹄的瞬间,我扑向它鼓胀的腹部——不是撕咬,而是用前爪按压其膀胱。温热的尿液喷溅在雪地上,惊慌的猎物顿时失了方向。
“诡计!”断尾母狼在扑杀时冲我呲牙。它不懂,这是从潘宏的捕兽夹中学到的:恐惧比尖牙更致命。
分食时,狼王将驼鹿的子宫甩到我脚边。这是最腥臊的部位,通常留给最下等的狼。我当着它的面啃食胎盘,却在吞咽时故意噎住,翻着白眼抽搐——正是园区里那些被电击的“模范犬”濒死的模样。狼群下意识后退,独眼狼王的尾巴第一次贴地。
发情期的母狼们开始躁动。
断尾母狼在月圆夜蹭过我的侧腹,它颈后的腺体散发着铁锈与腐草的气味。我弓背躲开,却被独眼狼王按进雪堆。“配种是义务,”它咬住我的后颈皮,“狼群不需要独身的王。”
我等的就是这一刻。
当它跨上我脊背的瞬间,我猛然翻身露出腹部——犬类最脆弱的部位。狼王愣怔的半秒里,我的后爪狠蹬其生殖器。这一招是从艾特那里学的,他曾用同样的动作让潘宏在床上躺了三天。狼王翻滚着撞上云杉,树梢的冰凌雨点般砸下。
母狼们围上来,不是攻击,而是嗅着我生殖器上的人类药水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