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。
虽是刻意压低声音,因为距离的问题,还是断断续续的传到这边来。
……好厉害的媳妇!
……这才几天……恐怕婚礼还没办吧……呵呵。
这辈子,决不再当傻子。
我保持着面上的害怕,慢慢走回院子。
9一进房门,我就打了一个电话。
晚上,我告诉老伴,儿子的婚事一办完,我俩就一起去农场干活。
农场?
老伴以为听错了。
离家不到十里有一个农场,听说活不重,给的钱不少,可我们没有认识的人。
侄子认识那儿的头。
我告诉老伴,下午给侄子打过电话。
侄子在县城开了一家手机店,人脉很广。
老伴非常惊讶。
根据他对我的了解,我一向做不来求人的事,哪怕是娘家人。
我看着眼前的老伴,眼框发红。
这一世,为了不让老伴再去临县的工地打零工,为了让老伴避开在工地出事的命运,求人,我愿意!
所以找了娘家侄子帮忙。
半晌,老伴才回过神,你还是在家歇着吧。
我知道,老伴担心我的身体。
上辈子也是,老伴甘愿自己累死累活,也不愿意我出去打零工。
这份心我一直都明白。
咱俩都去,能早点还债。
这是我的心愿。
另一方面,在家里伺候庞摇的事,我不愿意再做了。
因为我很清楚,最多一个月,等婚礼办完,陈晨又会去外省打工。
而庞摇则要留在家里。
这一世,我不要每天在家面对着庞摇,看她颐指气使。
稍稍不顺心,一箩筐的埋怨、指责就倾泻而出,全部落在我头上。
我宁愿出去打工。
一段时间后,伴着人们或艳羡、或嫉妒、或正气凛然、或幸灾乐祸、或不以为然的目光和议论,庞摇搬进了堪比‘皇宫’的新房。
又过了一阵,婚事办完。
陈晨出发去南方的当天,我和老伴就去了农场干活。
农场种的是蔬菜和水果,活不重,我俩都得心应手。
每天早出晚归,人很辛苦,可是心情愉快。
在农场我认识了家住隔壁镇上的周姐。
周姐干活利索,人又是热心肠,经常会给大家帮帮忙。
一来二去熟悉起来,周姐和我成了朋友。
没想到,这竟会带给我意想不到的收获。
10周姐教会了我用手机。
起因是组长家孩子考上大学,拉大家进群发红包,我没有手机,也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