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李秀梅方振国的女频言情小说《重生山村:从挖掘何首乌开始致富 番外》,由网络作家“孙龙虎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“快过来晒太阳。”李铁牛手里端着一碗高粱饭,一边吃着一边朝方振国挥手打招呼。“我记得你家里面好像有一把土枪,我准备去山里面打猎,需要这东西。”方振国直接说明了自己的来意。那把土枪,是铁牛父亲的。他父亲几年前修房子从屋顶上掉下来摔死之后,那把土枪就一直放在家里面,现在都快生锈了。铁牛种地是把好手,可是打猎就是一个菜鸟,平时都不怎么进山。“随便给我点钱,你拿走。”铁牛用舌头将碗干干净净的舔了个遍,摸了摸肚子,一脸很满足的样子。“行!”方振国今天就是冲着这把土枪来的。“你等我。”李铁牛跑到屋子里面,片刻之后,拿着那把土枪走了出来,扔了过来。“这玩意儿还挺不错的。”方振国拿在手里面检查了一遍,还能用。这种土枪,在猎枪中算是最好的那种,虽然放...
《重生山村:从挖掘何首乌开始致富 番外》精彩片段
“快过来晒太阳。”
李铁牛手里端着一碗高粱饭,一边吃着一边朝方振国挥手打招呼。
“我记得你家里面好像有一把土枪,我准备去山里面打猎,需要这东西。”
方振国直接说明了自己的来意。
那把土枪,是铁牛父亲的。
他父亲几年前修房子从屋顶上掉下来摔死之后,那把土枪就一直放在家里面,现在都快生锈了。
铁牛种地是把好手,可是打猎就是一个菜鸟,平时都不怎么进山。
“随便给我点钱,你拿走。”
铁牛用舌头将碗干干净净的舔了个遍,摸了摸肚子,一脸很满足的样子。
“行!”
方振国今天就是冲着这把土枪来的。
“你等我。”
李铁牛跑到屋子里面,片刻之后,拿着那把土枪走了出来,扔了过来。
“这玩意儿还挺不错的。”
方振国拿在手里面检查了一遍,还能用。
这种土枪,在猎枪中算是最好的那种,虽然放了有些年头,可威力不减,准头非常足。
“怎么样?”
李铁牛将子弹也扔了过来。
“我要了。”
方振国给我掏出口袋里面的钱,递给了李铁牛。
李铁牛感觉自己赚了,一手拿着钱,另外一只手在舌头上抹了一下口水,然后一张张数了起来。
方振国没有逗留,打了一声招呼,带着猎枪回到家里面。
第二天早上,天蒙蒙亮,他准备好工具之后,带着枪和子弹,以及李秀梅给他做的窝窝头,离开村子,前往后山的森林。
现在是腊月,天气愈发的寒冷。
天空灰蒙蒙的,飘着稀稀落落的白雪,风呼呼的吹刮着。
看这鬼天气,不出10天就会大雪封山,到那个时候再想去打猎,会愈发的困难,而且也会更加的危险。
现在打猎最好的时候。
方振国踏着树林中枯败的树叶,朝着森林的深处走去,越往深处就越危险。
对于他来说,只要手里面有家伙,除了自然灾害危险,其它的危险都算不了什么。
上一世,他是特种兵,一把狙击枪,令无数罪犯闻风丧胆。
这种土枪,没有狙击枪那么先进,可在他的手里面,能发挥出最大的杀伤力。
地面铺着冰霜,行走起来愈发的艰难,走了两三公里左右,便累的气喘吁吁。
方振国非常无语,这具身体太弱鸡,才走这么一点路就累成这样。
看来以后得好好的锻炼一下,一个好的猎人,身体素质是首要的。
“嗷......”
山林中传来一阵狼嚎声,声音在山间回荡,令人头皮发麻。
方振国检查了一下土枪,将子弹填进去,提前对未知的危险做好防范。
这种深山老林中,大型的食肉动物可不少。
野狼、老虎、豹子等等,经常会在山林中出没,很多猎人最怕遇到这些凶猛的家伙。
野狼是最危险的,不仅非常的狡猾,而且一般都是成群结队出没,一旦被盯上,九死一生。
大部分的猎人,一般很少会往森林的深处,就算是去,那也是结伴而行。
很多时候,猎人反而会成为这些大型猛兽猎物猎物,稍有不慎,或者是倒霉一点,就会自己把命给葬送。
刘家村进山打猎的猎人,死在这座大山里的可不少。
当年,方振国的父亲也是将命丢在这片大山里,尸骨无存,留下他们母子俩相依为命。
此时,方振国已经赶到森林的深处,树木更加的茂盛,周围都是四五十米高的大松树,直径有的达到一两米左右。
另外,还长着很多的它树木,非常的茂盛,行走起来越发的困难。
从这个位置,再继续往前,差不多就是人类的禁区,环境更加恶劣,猎物虽然多,可很少有人类踏足。
“今天必须满载而归。”
方振国将土枪背在身上,双手放到嘴边吹了两口热气,搓了搓手,开始继续往前。
走了将近两三百米,翻过一座山坡,一片红松林出现在视线中。
这一片树林中,长着很多的浆果。
浆果的种类很多,只有很少一部分有毒,是各种食草动物最喜欢的食物。
这个季节草木干枯,动物的食物非常少,浆果对于它们来说,那是最美味的食物。
方振国端起土枪,径直走进红松树林,目光在树林中搜索着。
很快,在七八十米开外的地方,一只肥壮的梅花鹿正在低头啃食地上的浆果。
梅花鹿非常警惕,一边进食,一边警惕的盯着周围,时不时的还会抬头观察附近有没有危险。
方振国心中暗喜,绕到被风的方向,用周围的灌木做隐蔽,开始缓缓的靠近。
追踪猎物,不能靠近风口的位置,不然身上的气息会被猎物给闻到。
尤其是梅花鹿,嗅觉非常灵敏,稍有不注意便会被它给察觉到,然后直接撒腿逃走。
梅花鹿的速度极快,以人类的速度是完全追不上的。
方振国凭借着上一世的经验,距离那只梅花鹿越来越近,只剩下50多米的时候,趴在地上,挪动身体靠近。
这种土枪的设计范围,是在30米左右,必须继续往前再靠近一些。
到了足够的距离,他起身躲到一棵红松树的后面,抬起了手里面的土枪,瞄准那只梅花鹿。
“砰......”
子弹破空而出,正中目标,打在梅花鹿的脑袋上。
声音在山间回荡,许久之后这才停下来。
“搞定!”
方振国咧嘴一笑,快步走过去,踹了一脚梅花鹿,然后剥皮,掏出里面的内脏。
最后把肉分割下来,装在之前准备好的麻布口袋里面,满满的一大口袋。
另外,他把鹿茸一给割了下来。
这是好东西,比皮毛更加值钱,药用价值非常高。
等待回到家里,给母亲和李秀梅,让她们好好的补一补。
狩猎结束,他拖着鹿肉往回赶。
以后每天进一趟山,只要每天都能弄这么多肉回去,在大雪封山之前,就能囤够足够的肉。
到时候将所有的皮毛拿到街上去卖了,过年的开销就完全不是问题。
方振国加快回家的步伐,必须尽快赶回去,一旦天黑,山路非常难走,甚至很容易迷路。
天气还如此恶劣,指不定晚上就会来一场大雪。
“你把它杀了。”
李秀梅震惊的半天回不过神来,嘴巴张的大.大的,眼神中满是难以置信。
方振国点点头,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。
这次当真是运气好,这只大老虎受了伤,行动迟缓,扑过来的时候,喉咙撞在长矛上。
“我们终于可以填饱肚子了,还有这虎皮,能卖很多钱。”
李秀梅高兴坏了,眨巴着眼睛,看着眼前的这只大老虎。
光大老虎的肉就有五六百斤,足够吃很长时间。
“你先休息一下,我来处理。”
方振国重新捡起一块火山岩,抱在手里面,朝着另外一块石头砸过去,立刻就碎成了十几块。
他挑选几块比较锋利的,然后走到大老虎的旁边动一下身体,开始扒皮。
旁边的李秀梅看着他的背影,想起这一路上来对自己的关心,微微愣了一下。
他好像真的变了。
以前对自己不会这么温柔,也不会如此的关心自己。
方振国并未注意旁边的李秀梅,正在费力地扒皮,工具太简陋了,非常的吃力。
现在,必须得赶紧把皮扒下来,将这些肉给处理好。
这片树林中,有不少的大型猛禽,要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被血腥味吸引过来,到时候可就危险了。
方振国不敢有任何的耽搁,花了整整20多分钟的时间,这才将一整老虎皮扒下来。
他随后刨开大老虎的肚子,将里面的内脏全部掏出来,走到旁边的一个深沟旁边,直接将其扔了下去。
接下来就是处理这些肉,他将这一块一块的分割下来,每一块二三十斤重,这样的大小刚好合适。
折腾了整整两三个小时,累的满头大汗,终于把所有肉从骨架上面拼下来。
“这么多肉,我们带不回去。”
李秀梅走过来帮忙,心里面早已开心坏了。
这个年代,所有人的日子都过得非常艰难,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,只能靠山吃山,靠地吃地。
想要吃肉,那就只能进山打猎。
可并不是每一次都能打到猎物回家,大部分时间都是空手而归。
方振国和李秀梅现在有了这么多肉,终于能够让日子好过一段时间了。
“没关系,今天我们先带一些回去,其它的就留在这里,以后来拿。”
方振国一边说着,一边挑选出最好的几块肉,包在虎皮里面,然后又找了藤蔓将虎皮紧紧的捆了起来。
剩下的,直接挖了一个坑,在里面垫了一些干枯的树叶把肉放进去之后,用泥土将其掩埋。
现在是冬季,温度低,树林就像一个天然的大冰箱,这些肉放在这里,至少能够保存半个月。
“我们回家。”
方振国拖着虎皮,走在前面。
李秀梅抱着怀里面的何首乌,跟在后面,脸上满是开心的笑容。
“这些肉,我们一下子吃不完,直接用盐腌起来,放在屋子里面,以后还能吃腊肉。”
李秀梅嘴里不停的说着。
“听你的。”
方振国微微笑道。
李秀梅也挺可怜的,被前身非打即骂,欺负得直接跳崖寻短见。
方振国打算以后好好对她,就当是给前身赎罪,不然心里面很愧疚。
直到天黑,这才回到村子里面。
这个村子名叫刘家村,背靠大兴安岭,有三四十户人家,将近有九成的人家都是姓刘。
到了家门口,方振国推门走了进去。
这是一个四间土瓦房的屋子,非常的简陋。
最中间是堂屋,左边和右边都是房间,院子里面,还有一个专门养家禽的猪圈,里面就养了三只大白鹅。
另外,院子里有一个茅草屋,那是专门用来堆放杂物的,平时用的一些农具,比如说锄头,镰刀,还有罗筐等等之类的东西,全部都堆放在里面。
屋子虽然破旧,还那么的简陋,可是被李秀梅打扫的干干净净。
至于前身,好吃懒做,基本上不做什么家务,每天做完生产队的活,回来不是喝酒就是睡大觉。
李秀梅非常勤劳,每天起早贪黑,忙里忙外,刚嫁过来的时候还水灵灵的,现在每天辛苦干活,连手都长了老茧,有些地方都开裂了。
刚进屋子,一个穿着青布衣的中年妇女从房间里面走出来。
“振国,担心死妈了。”
中年妇女一副病殃殃的样子,脸色蜡黄,身体也是皮包骨头。
她是方振国的母亲杨春兰,三年前生了一场大病之后,身体就彻底垮了,一直在家里面养病。
“妈,用不着担心我。”
方振国过的心里面暖暖的。
上一世,他在孤儿院长大,从来没有得到过父母的关怀。
“都是你害的,好端端的非要跳崖,你自己要死就去死,别连累我儿子。”
杨春兰盯着眼睛,开口骂李秀梅。
“对不起......,这都是我的错。”
李秀梅低着头。
杨春兰一直都看李秀梅不顺眼,平时总是要骂上两句。
“妈,你以后别总是骂她。”
方振国担心杨春兰骂起来就没完,转身将外面的那张老虎皮拖了进来。
杨春兰看到这张虎皮,直接被吓了一跳,老半天才回过神来,稍微靠近了一些,装起胆子用手摸了一下,“这真的是老虎皮......”
“不仅有皮,还有很多肉。”
方振国笑了笑,找来了一把镰刀,把上面的绳子割断。
“哎呦,这人肉不少呀!”
杨春兰看到这么多的肉,心里面非常的激动。
“我去把肉给你们炖上,让你们好好的补一补。”
方振国拿起一块肉,朝着厨房里面走去。
杨春兰和李秀梅营养不良,身体非常差,得好好的补一补。
到了厨房,方振国正准备刷锅烧火,李秀梅从外面走了进来。
“这哪是你做的,让我来。”
李秀梅取下竹刷子,舀了一瓢水倒到锅里,开始洗那口大铁锅。
“今天你休息,听我的。”
方振国其中带着温柔,拿过了她手里面的竹刷子,动作熟练。
这让李秀梅愣在原地。
以前,她做饭稍微慢一点,方振国直接大吼大骂,从来没有做过一顿饭。
现在,竟然主动做饭,还让她休息。
第二天,方振国起床之后,就那把土枪全部都给拆了下来,重新修理了一遍。
一切准备好之后,带上干粮,继续进山。
这个冬天的肉不用愁,鬼山的那个山洞里面,有那么多的野猪,就一家三口,就算是天天吃肉,那也得吃很长时间。
现在愁的是钱的问题。
买年货的钱还没有着落,另外,还需要不少的钱给母亲杨春兰买药。
平时家里面,还需要一些日常的开销。
总之,必须在大雪封山之前,想办法去深山里面找一些野货,到街道上卖了,弄一些钱。
山里面,最值钱的就是人参,还有一些珍贵的药材也比较值钱。
不过这个季节,想要找到很难。
昨天晚上下了几个小时的雪,现在山里面已经是白茫茫的一片,雪至少有四五寸厚。
空气也变得异常的寒冷,吹在脸上,就像是被刀刮一般。
方振国穿上那件破旧的军大衣,里面又套了好几件毛衣,就连手上,也带着厚厚的手套。
即便是这样,依然浑身发冷。
露在外面的脸,没过多大一会儿便被冻得通红。
温度在急速下降,往深山里面走了将近一个小时左右,方振国的头发上挂上了冰碴子。
他在旁边撒了一泡尿,转眼间的功夫,就被冻成冰条子。
现在,至少在零下十几度。
方振国找了一个被风的位置,蹲在一棵大树下,背靠着树干,往手上哈了两口气,脱下手套打开帆布包,准备将里面的鹿肉拿出来啃上两口。
在山里面行走,非常消耗体力。
到现在,肚子已经开始有些饿,得吃点东西把肚子给填饱,然后继续前往深处,寻找那些值钱的野货。
“这怎么吃?”
方振国看着手里面的肉,有些哭笑不得,温度太低,直接将肉都冻成了冰坨子。
他试着啃了一口,只能啃下两个牙印。
没办法,只能将肉放在胳肢窝下面,用体温将肉给捂软。
他吐着白气,抬头看着被白雪覆盖的森林,突然想起一件很严重的问题。
冬季寻找药材本来就困难,那些药材的枝叶已经干枯,到第二年的春天才能重新发芽生长出来。
现在,地面上覆盖着这么多的白雪,找起来更是难上加难。
唯一的办法,便是寻找那些没有被白雪覆盖的树林,或许能够有所收获。
“现在应该可以吃了。”
方振国将胳肢窝下面的那块肉拿出来,用嘴啃了一下,软了很多。
这么冷的天,舌头都被冻麻了,还有这是冰冰凉凉的,完全吃不到什么肉香味。
这是森林里面,不像在家里,能够吃到热喷喷的肉。
填饱肚子之后,继续前进,这次换了另外一个方向。
森林中的有些地方树木比较茂盛,下的那些雪都被树木挡住,树下能有一些没有被白雪掩盖的地方。
这个方向的森林,方振国也是第一次踏足。
走了将近两三公里之后,一片茂盛的树林出现在视线中,整片树林,大部分地方都没有被白雪覆盖。
方振国慌忙走过去,用砍刀劈了一根木棍,用这根木棍一边扒拉着地上的树叶,一边寻找那些珍贵的药材。
折腾了许久,终于找到了一些紫灵芝,还有一些桑黄。
这让他有些失望。
紫灵芝和桑黄价格那些勉强过得去,可是就找了那么几颗,全部加起来,一两斤都不到。
辛苦了这么长时间,长途跋涉找到这里,难道就要无功而返吗?
现在时间已经不早,再过几个小时就会天黑。
不能继续待下去,晚上说不定还会下更大的雪,天气也会更加的寒冷。
方振国只能往回赶,回走了两三步,突然看见旁边的枯树叶中,有一根干枯的枝叶。
仔细一看,那是一颗人参。
他的眼睛顿时一亮,蹲在地上,将周围的树叶清理干净。
随后,弄了两根小拇指大小,比较坚硬的树枝,将头部削尖之后,做出了一个简单的工具。
方振国不懂怎么挖人参,没有讲那么多规矩,就像是挖红薯一样,将周围的树叶清理干净,有把周围的泥土刨开。
这仅仅花了几分钟的时间,便将那颗人参给挖了出来。
方正哥仔细端详了一下,这颗野山参的表面有清晰的环纹,另外颜色呈金黄色,体态饱满。
还有根系,就如同龙须一般,密密麻麻。
他一眼就看出来,这是百年老山参。
心里面顿时暗喜,这是要发财的节奏,可以卖很多钱。
“要是能够再找到几颗就好了。”
他将老山参放在帆布包里,然后又开始继续在周围寻找。
结果没过多大一会儿,又找到了一颗。
一共找到两颗老山参。
这一片树林里面,说不定还有,可现在天色已经不早,必须得赶紧回村子。
等以后,继续来这片树林找。
今天回去的比较晚,等走出树林,天色就直接暗了下来。
方振国到家门口,刚推门走进院子,李秀梅和杨春兰忙从堂屋里面走出来。
“你真是吓死我们了。”
“以前你回来都挺早的,怎么今天这个时候才回来?”
“我和秀梅都被吓坏了,生怕你出什么事情。”
杨春兰看到他安然无恙回来,心里面长长的松了一口气。
“不用担心。”
方振国来到了堂屋里面,取下身上的帆布包,将其打开,把那两颗人参拿出来,放在桌上。
杨春兰和李秀梅脸上都是一惊,她们都是山里人,村子里面有人偶尔能挖到人参,平时见过不少。
一看到这么大的两颗人参,表面金灿灿的,体型也是如此的饱满,她们立刻就不淡定了。
“这两颗人参,至少上百年了吧。”
杨春兰语气中带着惊叹。
“这一颗人参,应该能换好几头牛。”
李秀梅盯着那两颗人参。
老山参他们见过不少,可是百年以上的,那可是非常罕见。
“我打算明天拿着去卖了,弄点钱买点年货什么的。”
方振国准备明天带着李秀梅一起去赶集,给她买两件衣服,再买点其她的东西。
李秀梅就只有两套衣服,而且都是穿了很多年,还非常单薄。
现在已经进入到深冬,天气会越来越寒冷,没有厚一点的衣服,冬天会非常的难熬。
此时,家里的小院里。
杨春兰坐在木凳子上,拿着针线,正在做布鞋。
而李秀梅,弄了一大堆的棕树叶子回来,撕开之后,编成一根根的绳子。
“不知道振国现在怎么样?”
杨春兰心里面很担心,放下手里面的针线,朝后山的方向看过去,什么都看不到,只能看到巍峨的大山,还有那灰蒙蒙的天。
“应该快回来了吧?”
李秀梅也朝着那个方向看了一眼,然后继续用棕树叶子编绳子。
这些绳子,是用来挂肉用的。
就等着方振国进山带着一大堆的肉回来。
“砰......”
院子的门被人猛的一下推开。
一个身材干瘦,满脸皱纹的中年人从外面走进来。
这个中年人,便是方振国的大伯方国才。
“振国呢?”
方国才目光在院子里面扫视一圈,张开嘴开始询问。
两家的关系一直都不是很好,有很多的矛盾,最主要的还是土地的问题。
在农村,为了争夺土地,还有土地边境的问题,最容易闹矛盾的反而是亲戚。
当年老头子还在世的时候,将土地平分给方国才和方振国的父亲。
方国才是一个很贪婪的人,方振国的父亲去世之后,用各种手段骗杨春兰,把那些肥沃的土地全部都用一些贫瘠的土地换了过去。
现在,方振国又看上了门口的那块自留地。
“听说你们家快揭不开锅了,我给你们送一块猪肉来。”
方国才晃了晃手里面的猪肉,挂在了屋檐下的木桩上。
这块猪肉也就七八斤,中间全是骨头,肉最多也就一两斤。
“不用,你拿回去吧。”
杨春兰不稀罕,当初家里没吃的,跟他们家借点玉米面,被拒之门外。
而且,杨春兰也不傻,知道方国才突然送肉来,准是打土地的主意。
“都已经带来了,哪有拿回去的道理。”
方国才一副很大气的样子,自己找了一根凳子坐下,开始闲聊。
杨春兰不想搭理,自顾自的做着手里的鞋垫。
“我来,是想跟你商量一件事,我想用山林边那块地,换你们家院子门的自留地。”
“放心,你们家不吃亏,那地远是远了点,可种庄稼非常不错,尤其是种高粱和玉米。”
方国才嘴里不停的说着,等着杨春兰表态。
他话里满是商量的语气,态度非常好。
可一旦将地给换过去,那就不是这种态度了。
“这件事我做不了主,是振国说算。”
杨春兰心软,没有直接拒绝,语气显得很委婉。
“这件事就这么说定了,我等着振国从山里回来。”
方国才打算直接将那块地强行换走,自己一个大伯,拿下一个侄子不是问题。
“什么叫说定了?”
杨春兰心里很生气,好的土地都被方国才给换走,唯一剩下门口这块稍微肥一点的自留地,还得留着种菜吃。
要是将这块地给换走,以后要种一棵菜,都得大老远的跑到村子外面去。
“你急什么眼?”
方国才顿时不高兴了,脸色很不好看。
“就没见过这么喜欢占便宜的,你赶紧走吧,我们家不欢迎你。”
杨春兰说着,就要赶走方国才。
“你还赶我走?你们家的房子,当初都是我帮着盖的。”
方国才开始翻起旧账,其实他当初没帮多少忙,大部分都是村里的邻居帮着盖的房子,当时他怕村里人说闲话,才跑来随便来装装样子。
杨春兰被气得不轻,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。
旁边的李秀梅都听不下去了。
“大伯,你可真是不要脸。”
方振国拖着鹿肉,走进院子,大口喘着粗气。
“我是你大伯,你说话怎么这么难听。”
方国才脸上满是皱纹的脸上带着怒气,整张脸都沉了下来。
“你觉得难听是吧!你做的事情更难看,今天我就跟你说道说道。”
“自从我爸没在了,这些年你可没少欺负我们家,什么便宜都被你们家家给占了。”
“我家所有肥沃的土地,都被你各种坑蒙拐骗给换走,现在又盯上我们家自留地,这么大年纪,还这么贪心。”
方振国一肚子气,不给他任何脸面。
还想占自己家便宜,他简直是做梦。
自己可不是以前那个软弱无能的方振国。
“你放肆......”
方国才找不到话反驳,只能开口呵斥。
“这件事暂且不提,就说前天的事情,我从后山悬崖下去找秀梅,是你将绳子拿走的,对吧!”
方振国盯着他,这件事也该抖出来了。
“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。”
方国才故意装作不知道。
“别装了,有人亲眼看是你干的。”
方振国知道他会狡辩。
这下方国才装不下去了,脸色很不好,随即直接承认,“是又怎么样?”
“承认就好,这种行为属于杀人未遂。”
“你起了杀心,想害死我们两口子,按照法律规定,这可是要判刑的。”
“现在我只要去小镇上的派出所报案,你至少要在监狱里待上好几年,住免费的大房子,吃免费的饭。”
方振国目光一直盯着方国才。
“那是个误会,我是你亲大伯......”
方国才慌了,心里害怕不已。
“现在,拿着你的肉,给我从这里滚出去。”
方振国直接取下那块肉,一抬手扔到院子外面去了。
方国才气愤不已,可不敢再说一个字,生怕将他惹急了,告到派出所去,灰溜溜的离开院子。
方振国盯着方国才的背影,“再敢欺负我们家,我弄死你们一家子。”
方国才连屁都不敢放一个。
李秀梅和母亲杨春兰忍不住看向方振国,心里满是诧异,以前他在方国才这个大伯的面前,一直都是唯唯诺诺的。
“现在我就去派出所告他。”
杨春兰被气得不轻,杨国才这是想害死自己唯一的儿子,简直太歹毒了。
“算了,没证据,告了没用。”
方振国皱起眉头,以后有的是机会收拾他们那一家子,这件事没有证据,告到派出所,最后也是不了了之。
想收拾他们家,不急在一时。
以前的账,早晚会跟他们算清楚。
“好多肉啊!”
李秀梅打开麻布口袋,看着里面这么多的肉,清美的脸上满是开心。
“好香啊!”
李铁牛吸了吸鼻子,眼睛朝着灶房的方向看过去,闻到了肉香味。
李秀梅知道方振国今天要去昨天的那片树林,所以一大早就起来炖肉,香味从灶房里面飘出来。
“你们家连吃的都快没了,怎么还有肉吃?”
李铁牛很诧异,他知道方振国家生活有多困难,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。
“昨天运气好,回来的时候猎到一只猎物。”
方振国提到昨天的事情。
“你小子真是走狗屎运了。”
李铁牛咽咽口水,他很长时间没有吃过肉,闻到肉香,忍住流哈喇子。
这个年代,所有人家的家庭条件都非常差,平时很少见到肉腥味,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有机会开开荤。
刘家村虽然背靠大兴安岭,山里面猎物非常多,可猎物变得越来越狡猾,很难猎捕到。
“等我一下。”
方振国说完,转身回到堂屋里面,取了一块肉,拿到院子里面递给铁牛。
“你确定送我?”
李铁牛瞪大眼睛,忙用手接了过去,提在手里面沉甸甸的,少说也得有二三十斤。
他是方振国从小的玩伴,家里揭不开锅的时候,他总是会送一些吃的。
前几天,还送了小半筐刚从地里面挖出来的红薯。
方振国一家子,靠着那些红薯才不至于忍饥挨饿。
“这么一大块,够我们家吃一天了,回去我就让媳妇儿给炖上。”
李铁牛高兴坏了,咽着口水,离开院子之后,提着肉就往家里跑。
方振国闻着肉香味来的灶房。
“别着急,马上就好了。”
李秀梅站在灶台旁边,手里面拿着锅铲,将炖在锅里面的肉用盘子舀出来。
里面放了一些萝卜,还有不少的土豆,肉看上去没多少。
李秀梅非常节省,准备将肉省着点,每天光吃肉,那点肉撑不了多长时间。
“这是我刚才特意为你煮的。”
李秀梅将散落到脸上的头发,用手指扒拉到耳后,将准备好的一大块肉用报纸给包了,又用构皮树扭成的细绳子,仔细的捆起来。
方振国看着她贤惠的样子,过去帮着将盘子里面的萝卜炖肉抬到堂屋里面。
大家拿着筷子,开始吃着香喷喷的肉。
“待会儿你还要去山里吗?”
杨春兰有些担心,当年方振国的父亲就是进山狩猎出了事情,再也没有回来,连尸体都没有找到。
每次方振国进山,她都非常担心,生怕他遇到什么危险。
“我今天必须去,放心,不会有事的。”
方振国夹了一块肉放在蘸水里面,搅了一下,然后扔到嘴里。
家里面的这些肉吃不了多长时间,必须所有的肉全部带回来。
再说,山里面有很多嗅觉灵敏的动物,要是再放上两三天,肯定会被全部刨出来偷吃光。
现在是冬季,人和动物一样都饥肠辘辘,不会放过任何能吃的东西。
吃完饭,方振国开始在院子里面准备绳子和砍刀,另外还有麻布口袋。
这种麻布口袋,是用麻草的皮经过加工之后编制成的,看上去简陋粗糙,可是非常耐用。
农村,基本上都是用这种口袋来装各种东西。
“你小心点。”
李秀梅拿着包好的肉走到院子里,塞到他绑在身上的帆布包里面。
“放心吧,媳妇。”
方振国微微一笑,见她刚才做饭的时候脸上沾了一些锅灰,伸手过去准备帮她擦干净。
李秀梅吓得慌忙往后退了一步,眼神中满是害怕,以为方振国又要对她动手了。
这让方振国有些无奈。
“我要去地里面割草,你早点回来。”
李秀梅在墙角处捡起镰刀,慌慌张张的从院子里面跑了出去。
看着她的背影,方振国叹了一口气。
前身对她太恶劣了,心里面已经留下心理阴影。
等李秀梅背景消失,方振国这才离开院子,一路走出村子。
靠近村子边缘的那些树木,很多都被村民砍伐,改成种植庄稼的土地,平时用来种高粱玉米和大豆什么的。
现在到了冬季,庄稼已经收完了,只留下了一堆堆的秸秆,远远的看去,颇有80年代农村的风貌。
方振国穿过田地,很快便到了森林中。
各种动物的叫声和风吹树叶的声音混杂在一起,在山林中回响。
“咔嚓,咔嚓......”
方振国一边往深处走,一边用砍刀劈砍挡在前面的那些树枝。
他记得昨天那个位置,当时还在路上做了一些简单的标记。
这是猎人最简单的常识。
森林中容易迷路,有了标记就不容易在森林中迷失方向。
顺着标记,他花了两个多小时,终于找到那个埋肉的位置。
将那些肉从土里刨出来之后,将一半的肉装到麻布口袋里面,剩下的没办法拿回去,等明天再过来。
把剩下的肉埋好之后,他拖着麻布口袋往村子里面赶。
等回到村子的时候,差不多是中午。
他将所有的肉全部用盐腌制起来,用绳子挂在房梁上。
这些肉,足够吃一段时间了。
他将屋子收拾了一下,把那张老虎皮装在口袋里面,提着前往小镇赶集。
赶集是分时间的,按照农历的时间来算,单日子赶街,双日子街道上基本上没有什么人。
今天正好是单日子,是赶集的时间。
一个小时之后,他来到小镇街上。
街道上满是赶街的人,到处都是叫卖声和讨价还价的嘈杂声,颇有农村小街道的气氛。
现在入冬了,不少村民都开始在囤年货,甚至有的已经开始买对联,买鞭炮,提前买,价格那些稍微便宜一些。
农村人,能省就省,一分钱都是钱。
方振国穿过街道,到了专门卖皮货的街角。
皮货商正在跟几个卖鹿皮和松鼠皮的村民讨价还价,将价格压到最低。
那几个村民只能硬着头皮卖掉。
“下次你们能不能带点好货卖给我?”
皮货商是个大胡子,嘴里抽着旱烟,吐了一口烟雾,脸上带着失望,他来这个小镇收皮货有些日子,可到现在为止,一件好货都没收到。
对于一个皮货商来说,好货才能赚大钱,普通的货色赚不到几个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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