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几个披着盔甲的骑士,外加几个满脸贪婪的贵族,全是我之前的客户。
他们破门而入,手里拿着银链和木桩,领头的家伙吼道:“你承诺过我们永生!
既然契约是假的,那就用你的血来兑现!”
我试图解释:“诸位,我的血没你们想的那种功效……”可他们根本不听,直接扑上来把我按倒,用银链绑了个结实。
那玩意儿烧得我皮肤吱吱作响,但我咬着牙没喊出声。
他们把我拖到一个贵族的庄园,锁在地下室里,开始定期抽我的血。
起初,他们还挺小心,用小刀割开我的手腕,接在银碗里分着喝。
可没几天,他们就疯了,彼此争抢,互相猜忌,甚至怀疑我故意藏了“真正的永生秘方”。
地下室的日子暗无天日。
我看着这些家伙从高雅的贵族变成野兽,有的喝了我的血后皮肤溃烂,有的开始发狂,最后他们为了几滴血自相残杀。
几个月后,庄园里只剩下一片死寂,腐臭味弥漫开来。
我趁着看守松懈,咬断银链逃了出来,拖着虚弱的身体踉跄跑进森林。
在逃到法国后,我找了个偏僻的村子躲了几十年。
那段时间,我不敢再露面,连吸血都得挑最落魄的流浪汉下手,生怕再被人盯上。
几十年过去,关于吸血鬼的传闻渐渐淡了。
我在伦敦一家酒馆里听到有人聊起那些“中世纪的鬼故事”,他们笑着说:“吸血鬼?
那我还是上帝呢。
法国乡间的日子虽然平静,但也无聊得要命——每天晚上只能偷偷吸点羊血,连个像样的贵族都没得下口。
我开始怀念以前的时光,哪怕每次都以失败告终,至少还有点刺激。
于是,到了17世纪中期,我决定重出江湖,找个新机会翻盘。
这一次,我把目光投向了荷兰,那个被称作“黄金时代”的地方。
1637年的荷兰,空气里弥漫着金币的味道。
阿姆斯特丹的运河边,商贾们忙着交易香料、丝绸和郁金香——没错,就是那种花。
郁金香热席卷了整个国家,这种从奥斯曼帝国传来的球茎不知怎的成了财富的象征。
一朵稀有品种,比如“永远的奥古斯都”,能卖到几千弗罗林,够买一栋运河边的豪宅。
普通人挤破头想分一杯羹,富商们则把郁金香当成了赌桌上的筹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