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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就是他的声音太有特点了,也忒好听了,特苏特苏的。
李珏,是我一年前刚好带着小弟外出制服方圆百里倒数“第二个”土匪窝的时候,在路边草丛边上捡的。
之所以是方圆百里的倒数的“第二个”土匪窝,那是因为我所在的寨子也是土匪窝。
还是倒数“第一个”土匪窝哦,武力值爆表的很!
当时遇见李珏时,他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的,到处都是血迹,还有好多伤口,其中的好几道伤口还在汩汩的流血呢。
那小片的土地都被沁了色。
本来我也不想救的。
话本里也写了的,路边的男人不要捡,看见的第一时间要远离,要躲的远远的!
可是,谁叫他躺在了我回寨子上的必经之路啊。
还有好大几千的金银票,几块金子和一两银子哎。
所以在我看到他躺在那路旁边长的特别繁盛的草丛里时,再经过大脑里的两小人互相对峙,双方都赞同救,我就救了他。
黑:“快跑快跑,路边的男人不要捡!
会丢命!”
我:“说的有理,我还是跑吧。”
白:“跑什么跑,就这点小事,跑什么!
没看到还有那么多钱吗?
你们的脑子秀逗了?”
我:“确实,这么多钱呢,最近寨子穷,得创收。”
黑:“也是,这么多钱呢,你们不说我还没注意到这丑不垃圾的会有这么多钱。”
我:“那我救了哦?”
黑白:“救!”
“救!”
拿了钱,让小弟小心的扛着人上山了。
我留下来小心的把一些痕迹给清除了。
看着面前都被血沁了色得小片土地,我的脑袋突然就好痒,蓝廋香菇。
“哼哼哼哼”听到这声音,有法子了,嘿嘿嘿,乖乖野猪宝宝们,等寨主大人我挖好坑来找你们吧。
哈哈哈哈哈。
“咔嚓咔嚓沙沙沙沙”大大的坑挖好了,坑底下的木刺陷阱也弄好了。
我一个助力跑,跑到野猪啃山药豆的地方,大力追赶。
最后一段路程,我直接就是大力出奇迹,一头一头往坑下赶,丢石头。
收获几头野猪,不错,晚上的全猪宴有的吃了。
至于那小片的血迹泥巴,我早挖起来准备带回去,用泉水把血迹逼出去,然后拿来做泥娃娃给那个捡来的人。
就当是伤好后的安慰品吧。
我果真是一个聪明善良的寨主啊,嘿嘿嘿。
但是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