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你活活咬死的,嘻嘻。”
他笑得特别得意,似乎我的苦难成了他治病的良药。
就像他说的那样,我果然是第一个被狗扑倒的。
细狗的牙齿死死咬住我的小腿,疼痛让我不住尖叫。
王老爷喜欢这种尖叫,喜欢细狗咬住猎物撕扯的血腥和后者垂死挣扎的绝望。
纯他妈变态。
细狗的嘴又尖又长。
人在濒死的时候总会爆发出意想不到的力量。
我扯住细狗的耳朵把他的嘴拽离,他还想咬我。
被我一把捏住嘴,只能呜呜咽咽哼唧个不停。
王老爷这会不心疼狗了。
他被这出垂死反抗的戏码征服,嗜血的欲望得到缓解。
“这丫头,不一般。”
被评价为不一般的奖励是一瓶止血药。
可以包扎我腿上的伤口。
那个被咬掉脸的人只能用草木灰止血,因为每次都是他被咬。
王老爷从一开始的新奇变得意兴阑珊。
他恨恨盯着我,像是要扑上来咬掉我脸上的肉。
我没有理会他,一瘸一拐出了门。
细狗们吃得可好了,顿顿都是精瘦的猪肉。
我们这些活生生的人都只能吃些豆子。
喂食的人怕狗,都是把肉一股脑丢在地上。
任由细狗们去抢食。
我拎着那桶肉,用手拿了一块块喂给细狗们。
狗这种生物可单纯了,你对它好它就认你是主人。
没有喂不熟的狗,人就难说了。
4我的腿伤好了,王老爷兴致勃勃又要举办一场人跟狗的赛跑。
这一次,那个人看着我的腿伤咧开嘴又笑了。
“你跑得比我慢,又要被狗追上了。
总有一天你会变得跟我一样。”
他的内心充满了愤恨,但他不敢恨王老爷。
只敢欺负我这种比他更弱小的家伙。
没出息。
我鄙视他。
我不紧不慢跑着,细狗追上来舔了舔我的手指头。
那个人不可置信瞪大了眼,“你做了什么!”
我只回他,“赶紧跑吧,不然被咬的又是你。”
王老爷大喜过望,“我还没见过你这样的女子。”
他说他要把我收作通房。
男人对女人最好的褒奖就是娶了她。
可我才九岁。
所以在十四岁之前我负责伺候王老爷的狗。
我想逃跑,又不知道跑到哪里去。
最重要的是王老爷有很多家丁护卫,他想找到我太容易了。
出不了扬州城就会被他的细狗们找出来。
不过细狗们很单纯,我每天喂它们,它们就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