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林轩施碧霜的女频言情小说《乡村兵王后续+完结》,由网络作家“大花裤衩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等林轩再次出现的时候,手已经多了一个纸质的小盒子,里面装的正是那株最小的人参。“这就是了?”王伯搓着手接过盒子,迫不及待地将其打开。“好,好,好!”短短的几秒钟内,王伯接连在心里夸赞了好几次,脸上却是神色如常,就是警觉性极高的林轩,都没有察觉到异常。为了低价得到人参,王伯的演技超常发挥,就是心理专家来了,也未必能发现其中的问题。抚摸着人参细小的根须,王伯满面红光,他已经很久没接触过这种极品了。人参的样子像是精致的小萝卜,鲜嫩的样子水分十足,而周身环绕着的超长根须,构成了天女散花图,再配上饱满的个头,和微微明亮的色泽,绝对是野参中的极品。为了保护人参的整体形状,王伯强行忍住了切须咀嚼的冲动,尽管还没有使用现代设备检验,但是他已经可以确...
《乡村兵王后续+完结》精彩片段
等林轩再次出现的时候,手已经多了一个纸质的小盒子,里面装的正是那株最小的人参。
“这就是了?”
王伯搓着手接过盒子,迫不及待地将其打开。
“好,好,好!”
短短的几秒钟内,王伯接连在心里夸赞了好几次,脸上却是神色如常,就是警觉性极高的林轩,都没有察觉到异常。
为了低价得到人参,王伯的演技超常发挥,就是心理专家来了,也未必能发现其中的问题。
抚摸着人参细小的根须,王伯满面红光,他已经很久没接触过这种极品了。
人参的样子像是精致的小萝卜,鲜嫩的样子水分十足,而周身环绕着的超长根须,构成了天女散花图,再配上饱满的个头,和微微明亮的色泽,绝对是野参中的极品。
为了保护人参的整体形状,王伯强行忍住了切须咀嚼的冲动,尽管还没有使用现代设备检验,但是他已经可以确认,这株人参绝对不会让他失望。
他已经打定主意了,无论如何,都不能放过这株人参,要将其据为己有!
这也不怪他,青峰镇虽然四处环山,特别是绿水村背后的青林峰,绝对算得上名川大山,可它的地势太险,又加上野兽横行,哪还有人敢进山采药。
至于其他地方的药材资源,经过这么多年的胡乱开采,几乎全都被糟蹋了,王伯隐约记得上次看到这么纯正的野参,还是在十多年前。
而且这次看到的人参,无论是卖相还是品质,都超出了他的想象范围,如果一定要说缺陷,那就是人参的年份还显得有些不足,要是再长个几十年,绝对能卖出几百万的天价!
“王伯到底怎么样?”
林轩紧张地望着王伯,看王伯没有半点激动的样子,心里也忐忑起来了,即使他相信神农空间绝不会让自己失望。
过了半响,王伯才迟疑地将人参放进盒子,露面可惜之色,看向林轩的眼神也变得复杂起来,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。
“我看过了,人参看起来像野参,可惜却是人工种植的,即使品质还算不错,可价格却差了不止一筹!”
王伯的语气中带着无尽的遗憾,似乎也在惋惜。
“不过依我看,如果碰上有钱的买家,你还是能卖出个三四千的。”
王伯补充道,他就是想用这个价格买下,毕竟卖家不识货,能赚多久就该赚多少!
再说了,在农村几千块也算不少了,可事实上,这株人参起码要二十万以上!
你说什么?!
卧槽,这特么才三千?
林轩瞪大了双眼,难以置信地望着王伯,那神情似乎在说,我读书少,你可别骗我。
这株人参可是从神农空间中拿出来的,而且它长在水潭边,天天喝灵泉,怎么可能这么不值钱!
“哼,你这什么表情,怎么着,还不相信我说的话?”
王伯气得吹胡子瞪眼,心里却在自鸣得意,看林轩的样子,他多半是快上钩了。
在这青峰镇,除了他之外,懂人参的人压根就没有,他毫不担心,有人会跑出来截胡。
“哪能啊,只是这人参的价格也太低了,我得先想想......”
林轩苦笑着,想到只能卖这么点钱,心中顿时灰暗了不少。
想他在部队的时候,每个月的工资都能上万,这几千块钱,他还真不放在眼里!
“这样吧,你要是愿意出售,我就用四千块买下来。”
王伯估摸着给出了价位,他也不担心林轩跑了,反正迟早要来卖的。
林轩有些为难,四千块能干嘛?这跟他的心里预期相差很大,于是拒绝道:“我考虑考虑吧,过几天再给你答复。”
王伯点了点头,这个结果并没有出乎他的意料,不过没习惯,鱼儿迟早要上钩的。
离开种植园之后,林轩转到没人的地方,将所有种子装进了神农空间,然后朝着古街走去。
林轩不信邪,手里拿着那根人参,打算找个人多的地方叫卖。
街道中有不少人在买东西,讨价还价的声音不绝于耳,让林轩体会到了农村赶集的气氛。
林轩好不容找到了摊位,将人参摆在地面上,可半天都没人来询问,那些路过的也只是好奇地打量几眼,然后面不改色地走了。
“咦,是她?她不是在淮海市么?”
约莫等了半个小时,林轩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。
在他视线中,不远处的杂货店门前,站着个生人勿进的冰山美人,她穿着OL紧身制服,精致的俏脸下,是光洁白腻的雪颈,胸前的丰满将上衣撑得鼓胀。
下身穿的则是黑色包臀群,搭配着肉色丝袜,完美地展示出她妖娆的曲线的,特别是那双大长腿,圆润笔直,让人想要情不自禁地摸几把。
她正是林轩上次救了美女,施碧霜,林轩也没想到,她竟然会在这里。
而此时的施碧霜,美眸扫过货品架,准备买个电饭煲,但紧皱着的眉头,暴露了她糟糕的心情。
青峰镇是她老家,每次遇到麻烦的时候,她都会回来散散心,而这回也不例外。
“嗨,美女我们又见面了,看起来你似乎不大开心啊。”
林轩放荡的声音传了过来,能再次碰到这位极品美女,他的心情顿时好了不少。
可惜就是太冷了,这点林轩不怎么喜欢。
施碧霜转过身来,错愕地望着林轩,短短的几秒钟内,她脸上的表情翻云覆雨地变了好几次,最后归于淡漠,同时又明显带着疑惑。
那样子,就像是在看某个陌生的路人。
对于林轩,她心里是有些感激了,好歹也是救命之恩,可林轩这货偏偏最后要调戏她,事情这就复杂起来了。
有仇不报非君子,而女人往往比君子更记仇,施碧霜自己也没想到,这么快就有机会报复了。
咦,这小妞是怎么回事?
特么才分开多久,就不记得我这个救命恩人了?
“喂喂,你丫不是忘了吧,那天晚上你被两个流氓调戏......”
揉了揉发疼的脑袋,林轩一本正经地解释道。
可他的话还没说话,施碧霜的脸色瞬间变得铁青,银牙紧咬,“抱歉,我们似乎没有见过面,还有,请你不要污蔑我,小心我告你诽谤!”
“你他妈的放手啊!信不信老子拿刀子剁死你!”
强壮混混忍着拳头上的剧痛,恼羞成怒地大骂起来,他知道自己已经无法独自挣脱了。
他那张扭曲的脸,因为愤怒而变成了猪肝色,两只小眼睛里闪烁着怨毒。
林轩不置可否地笑笑,几个混混的威胁,他还不放在心上,他戏谑地说道:“你说放手就放手?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?”
“去你妈!”
强壮混混怒吼着,使出了全身力气,想要抽回拳头,却不料林轩突兀地松开了自己手。
强壮混混脚底一个踉跄,猛地往后倒退了好几步,神色错愕地跌倒在地。
“这,这是怎么回事?”
狗蛋傻眼了,剩下的混混也懵了,剧情的发展太过诡异,他们还没反应过的时候,强壮混混就已经倒在地上,捏着自己的拳头哀嚎。
“你们一起上吧。”
林轩神色淡漠地勾了勾手,似乎是在看地上的蝼蚁。
“大家都跟我上,干死他!”
领头的混混狂暴地大喝,他看出了林轩的厉害之处,根本不敢上去单挑,而林轩正好给了他群殴的借口。
剩下的四个人全都冲了上来,凶神恶煞的样子,足以让宅男吓破胆。
“都是废物!”
林轩却面色如常,轻轻地吐出几个字,旋即右脚发力,如闪电般踹了出去。
“砰!”
跑在最前面的混混还没看清楚,就倒飞了出去,身体越过十几米长的田埂,重重地砸进后面的玉米地里,张嘴吐出一大口鲜血,连爬都爬不起来。
“砰砰砰!”
林轩就那么站在池塘边,恍如天神下凡,拳头每次会出去,都有混混被打倒在地。
有两个倒霉鬼掉进池塘,全身湿了不说,还喝了好几口泥巴水。
冲锋的混混看似强大,可谁都无法接住林轩的拳头,毫无悬念地被打翻,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。
战斗从发生到结束,竟然只花费了短暂的二十秒,看得狗蛋瞠目结舌。
在众人的哀嚎声里,林轩打完收工,还是那副淡然的样子。
“兄,兄弟,这次多谢你了。”
狗蛋满脸震惊地靠了过来,真诚地道谢,看见那些混混的惨样,他心里就瘆的慌。
“行了,跟我说这些话就生分了。”
林轩不在意地摆摆手,就凭他和狗蛋之间的友谊,怎么帮他都不过分。
“额,兄弟你认识我?”
狗蛋惊讶地望着林轩,语气很是不解,他皱着眉头想了想,还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见过林轩。
“我是阿轩,跟你偷赵老鬼家鸡蛋的那个。”
林轩轻声说道,表明了自己的身份,这件事是他们之间的秘密,当初因为害怕受到惩罚,两人发誓永远不说出去。
“你,你真的是阿轩?你不是去当兵了么?”
狗蛋不敢相信地打量着林轩,发现还真有种熟悉的感觉,隐隐看到了他小时候的轮廓。
“我有必要骗你吗?”
林轩翻了个白眼。
狗蛋憨厚地摸着脑袋,“我前几天还问了林叔,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回来了,这次多亏了你,不然我的鱼塘就保不住了。”
“他们是谁,胆子也太大了吧,就没人来管么?”
林轩刚回头,却发现那几个小混混早就跑了,池塘边留下两道浅浅的水痕。
“他们是刘大壮的手下,阿轩,这次你惹麻烦了,最好出去躲几天,不用担心我,大不了我把池塘给他们。”
狗蛋语气沉重地说道,刘大壮是附近的混混头子,仗着自己的拳头硬,在十里八乡作威作福,还收了不少小弟,专门帮他干偷鸡摸狗的活。
刘大壮?
难道是老刘家的孩子?
林轩想起来了,以前听说他出去打工了,在外面跟人混了几年,没想到如今跑到村里为非作歹。
不过林轩可不会担心,他轻松地拍了拍狗蛋的肩膀,“你就放心好了,刘大壮要是敢来,我让他被人抬着出去!”
“阿轩,你听我说,刘大壮力气大得很,两拳能打死......”
还没等狗蛋说完,林轩就打断了他的话,或许刘大壮是很厉害,可在他眼里,刘大壮同样是个弱鸡。
要是刘大壮真有本事,还能窝在山沟沟里当混混?
狗蛋急的团团转,可林轩就是不相信他说的话,这可如何是好,这些混混肯定是回去通风报信了,说不定刘大壮正在赶来的路上。
果不其然,几分钟后,刘大壮带着而是多个混混赶了过来,先前被打的那几个人在给他指路。
“壮哥,就是那小子动的手!”
“壮哥可要为我们做主。”
“就是,大壮哥,我们都报了你的名字,可是他完全不把您放在眼里啊!”
五个鼻青脸肿的汉子围着刘大壮诉苦,被打得最惨的添油加醋地诋毁林轩。
“什么!绿水村还有人敢不给我面子?”
刘大壮是个头脑简单的人物,当即就有些怒了。
“快看,他们还没走呢!”
虎子指着池塘边的两人,面露喜色,只要大壮哥出手,他们两个肯定跑不掉,到时候想怎么报仇,就怎么报仇!
他大名鼎鼎的虎哥,竟然被人当着小弟的面给打了!要是不找回场子,以后还怎么混下去?
“你说那个小子?”
刘大壮瞪着林轩,心里也在疑惑,看他那瘦弱的样子,不像是什么猛人啊。
当然了,这并不妨碍他出手,在这十里八乡,只要有人敢驳他面子,就会受到他的血腥报复!
这就是大家都怕他的原因。
“呵,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来送死了,最前面那个就是刘大壮了吧?”
林轩淡淡地打量了几眼,那个刘大壮身材高大,长得浓眉大眼,微黑的脸上表情狰狞,是个能止小儿啼哭的存在。
特别是他露在外面的肌肉,像是坚硬的钢筋,力量感十足,看起来有些力气。
“嗯嗯,没错。”
狗蛋点了点头,有些担心地望着林轩,“阿轩,要不你向他认个错,大家都是一个村的......”
“怎么,你觉得我认错,他们就会放过我?”
林轩揉了揉脑袋,狗蛋想得太简单了,刘大壮无论如何都会来找他麻烦,不然就无法服众。
狗蛋的脸色难看了不少,他想到刘大壮的为人,嘴里的话全都被堵住了。
“小子,你是哪条道上的,打我兄弟,就是打我的脸!”
说话间,刘大壮走了趾高气扬地走了过来。
林轩走出巷子,找了个公园,在长椅上凑合了一晚,至于什么马爷,他完全没放在心上。
作为老牌特种兵,他很注意细节,基本上没怎么露脸,再加上巷子里很黑,他确定自己不会被认出来。
再说了,他虽然受伤退役,但也不是战斗力为五的渣渣,还不至于害怕几个市井流氓。
第二天大早,林轩赶到了淮海市北站,搭乘开往青峰镇的中巴车。
六个小时之后,林轩到了镇上的车站,献上自己最后的两块五。
不得不说,地方穷就是好,这么多年了,还是老样子,否则林轩还真未必能找到地方。
绿水村离小镇很远,是个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,每天就两趟车,中午要是错过了,恐怕又要找地方过夜。
“卧槽,怎么就全满了?!”
林轩目瞪口呆地望着车厢,他甚至都想挂在窗户上了。
过了十来分钟,汽车缓缓驶出了车站,林轩背靠车门,脚踩阶梯,买票都得仰着头。
随着中巴车驶进山区,林轩默默打量起周边的风景,山脉绵延不断,植被繁茂,颇有原始风味。
而绿水村是远近闻名的贫困村,因为镶嵌在犄角旮旯里的缘故,背靠青林高峰,还有两面被矮山合围,交通极其不便,更让人感到郁闷的是,最后剩下的那面被大河阻断了。
好在县里有扶贫政策,帮清河村整理出路基,虽然限于资金问题,还没有浇灌水泥,但至少能够通车了不是。
天快黑的时候,林轩总算是到了村口,他离开家的时候,才12岁,中间请假回来过几次,但住的时间每次都不长。
按照记忆,林轩在村头看到了几间矮破的瓦房,勉强只能够遮风挡雨,绝对算不上舒适。
院子里,坐着个头发微白的中年男子,正垂头丧气地抽着旱烟,几只母鸡迈着小碎步打转。
“爸......”
忽然间,林轩的眼眶里浮出了水雾,声音也变得哽咽起来,院子里的人,正是他多年未见的父亲,林建。
随着林轩的靠近,不远处的林建听到了动静,他吸了几口旱烟,抬头打量林轩时,顿时整个人都变得激动起来。
手中的烟头率先落地,林建回过神来,连忙快步上前,将林轩的背包解下来,欣喜地说道:“小轩,你,你回来了?”
原本一句简单的问候,却让林建鼻子发酸,想他老林家三脉单传,就林轩这么一个男丁,对林轩,他自然极其重视。
可当初林轩应征入伍,常年在部队打拼,回家探亲的机会越来越少,以至于有好几年没看到他了。
家里的黄脸婆天天挂念,动不动就问:小轩啥时候回来?
林建虽然嘴上不说,实际上心里的想念不比谁少,可身为家里的顶梁柱,他只能默默忍受。
“爸,我,我从部队退回来了......”
也不知怎地,原本坚强的林轩竟然被泪水打湿了眼眶,在看到父亲的那一刻,他心里的委屈和不甘,全都争相涌现了出来。
这些年在部队里所受的苦,只有他自己知道,多少次特训后累倒,连爬都爬不起来!
再加上受到对手的迫害,林轩这个铁血硬汉,也难以忍住泪水。
“什,什么......”
林建一愣,心里难免有些失望,但为了安慰林轩,他故作轻松地说道:“多大点事,不就是犯点错误么,谁都有不注意的时候。”
他显然以为林轩是违反了规定,被部队给开除了!
“小轩,你别想太多,在农村其实也挺好的,我听说很多有钱人还专门跑到乡下来养老呢。”
林建拍着他的肩膀,“再说了,我儿子的本事别人不清楚,我还能不知道么,就算是在农村,也能有大作为。”
“那个,我好像没有犯错,是因为身体不舒服的原因。”
林轩挠了挠后脑勺,尴尬地笑了笑,伤感的情绪在父亲的包容中,全都烟消云散。
“咳,你,你怎么不早说,我还以为......”
知道儿子没犯事,林建心里哪能不高兴,像他这种老实巴交的农村,最怕的就是跟国家作对!
“来来,还站着干嘛,赶紧进屋坐,我去把你妈喊来,你不知道,她想你都快想疯了。”
林建急忙拖着林轩往房间里走,嘴里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。
自从进了家门之后,林轩的心彻底安静了下来,在父亲的招呼下,回到他以前的房间里,而林建却是匆匆地跑了出去。
房间里很干净,被褥和床单全都是新的,很明显,即使林轩不在家,父亲也经常进来打扫。
林轩将背包里的东西掏了出来,除了一把特殊的尺子之外,剩下的都是供洗换的衣物,以及常见的军用物品,很普通的那种。
那把尺子,是老林家祖上传下来的东西,长度约莫一米有余,宽度在五厘米左右,不知道是由什么打造而成,似玉非玉,无论冬夏,都能保持温软。
祖训上说,这把尺子很了不得,是价值连城的宝贝,千万要保存好,至于珍贵之处,却语嫣不详,恐怕祖祖辈辈,大家都不清楚。
对此,当初林轩不过是一笑了之,这种事任谁也不会当真,翻阅族谱,往上面细数个几百年,也不见林家繁荣过的痕迹。
所以林轩猜测,这玩意顶多算个古董,说不定还是赝品,压根就不值钱!
但碍于父亲的颜面,他还是贴身带着尺子,尽量保存好。
说也奇怪,前几天他在受伤之后,血液滴到尺子上,结果似乎跟尺子产生了某种莫名的联系。
刚开始,他还以为是自己的幻觉,但经过这些天的核实,他不得不承认,这把尺子确实有灵性,他之所以能够在张厉的手雷下逃生,就是因为尺子的示警!
这要是说出去,大家还会以为林轩脑子被炸坏了,尺子还会主动示警?你丫网络小说看多了吧?!
但林轩却深深地体会到了,他相信,这把尺子的价值无法估量,它真的是林家的传家之宝。
“孩子他爸,小轩真的在家里?你可别骗我。”
刘翠兰的声音从大堂里传了过来,将林轩的思绪打断,他嘴角微微上扬,说话的人,正是他的母亲。
老两口表面上不对头,就爱互相拆台,但感情深厚着呢,这点林轩是知道的。
“妈,老爹可没骗你,你宝贝儿子真回来了!”
林轩从房间里走了出来,脸上的笑意怎么也掩不住。
“小轩,真,真的是你......”
在看到林轩的那一刻,刘翠兰就愣住了,相比上次见面,林轩高了,瘦了,也黑了不少,但她还是瞬间认出了林轩。
她之前在村里跟人聊天,听到林建的话后,立即赶了回来,原本她还以为是林建逗她开心,没想到真的是自家儿子。
“怎么,老妈你不想见到我?”
林轩打趣道,他说这话,只是为了冲淡多年不见的伤感而已,他可不想好端端的回家,变成了双方的诉苦。
刘翠兰不动声色地抹了抹眼角,笑骂道:“你这孩子还好意思说我,这么久不回来,恐怕连家里的地都忘了。”
“哪能啊,咱家不就是两亩地么,那些都是我林家的财产,全刻在脑子里呢。”
林轩这话,惹得大家都笑了起来,不过还真是如此,农村人家,靠的就是那点土地。
“行了行了,都别站着,我现在就去做饭。”
刘翠花往厨房走去,她虽然有满肚子话还没说,但想到儿子刚刚经历了长途跋涉,肯定是饿了。
留下林轩父子坐在大堂里,聊了些寻常的琐事,回到家中的林轩,收敛了锐气,变成了懂事听话的乖乖仔。
因为害怕父亲担心,他没有把遭到迫害的事情说出来。
夜晚,洗浴城门口。
“可惜没钱啊......”
林轩抬头看了金碧辉煌的高楼,嘴里不由得叹了口气,转身就离开了,他提着老旧军用包的手,隐隐有些扭曲,像是带了伤。
这种地方谁不想进去,林轩也是个男人,能找个妹子去床上乐呵最好不过,但他实在是囊中羞涩。
“姐妹你们快看,又是个来见世面的穷鬼!”
“可不是么,背着破破烂烂的包,乞丐都比他混得好呢。”
“哼,长得倒还不错,就是穿的衣服辣眼睛!”
看着独自林轩离去的身影,几个迎宾小姐放肆地评论起来,眉眼间闪过浓浓的鄙夷。
这里是淮海市的郊区,街上的霓虹灯闪烁着,偶尔能看到几座高耸入天的大厦。
路边装修奢华靓丽的奶茶店里,不时传来低沉的音乐声,加上穿着破裤衩的林轩,画面显得有点伤感。
但林轩的目光却很明亮,他安静地走在马路上,仿佛丝毫不在意自己的处境。
林轩摩挲着下巴,心里寻思着去哪过夜,因为除了车费之外,他兜里就只剩下二十多块钱了,勉强只能吃顿加饮料的盒饭!
这点钱根本不够用,哪能找到可以容身的旅馆。
“没想到,我为军区服务了这么多年,竟然会沦落到这种地步!”
林轩苦笑着,要不是受到奸人陷害,他又怎么会被迫离开部队,身无分文地想办法回家。
唉,看来只能去找个公园了。
想到这里,林轩索性打量起周遭的风景。
虽然地处偏僻,但好歹也是在淮海市地界,数不清的树木整齐地排列着,仿佛是在拱卫身后的花坛,配着习习吹来的微风,颇有份静谧自在的心境。
他从小待在军区,除了执行相应的任务之外,很少见到繁华的城市,就算是郊区,他也没到过几次。
掠过几栋高楼,路灯逐渐黯淡下来,好在林轩视力极佳,还不至于看不清方向。
奇怪的是,周围安静地不像话,连一个人影都没有!
“干......干什么!”
忽然间,不远处的小巷中隐隐传来女子的惊呼声,但在短暂的挣扎后,又重新寂静下来。
听到声音后,林轩如执行任务般,顿时站住了,眼中闪烁着坚毅的神采。
不对劲!
多年养成的敏锐警觉,让林轩意识到了问题所在,这是什么地方?
淮海市的中心!
按理说,这附近未必人流如织,但总会有几个过路的,怎么可能发生这种情况!
往往很安静的丛林有大型野兽,因为其他动物不敢来放肆!
凭着经验,林轩暗中猜测,里面动手的人,绝对是手眼通天的存在,否则他不敢在市中心撒野。
按理来说,明智的做法就是视而不见,各走各的路,你劫财劫色,我回家吃饭。
可是林轩身为退役的特种兵,他无法容忍娇弱的女人受到迫害!
没错,里面传来的,正是女人的声音,而且他听得出,女子的年纪不大。
林轩不再迟疑,猛地冲进了漆黑的巷子,至于什么后果,谁还有时间去计较!
只见一个面容清丽的女子被逼进墙角,两个壮汉正邪笑着不断靠近她,口中满是淫言秽语。
“快报警!”那名女子发现了林轩的到来,慌张地呼喊道。
林轩诧异,没想到即便是遇到如此危险,那名女子依然保持着镇定。
黑暗中,一个二十多岁的性感美女靠在墙上,隐隐可以看到那一张绝美的俏脸。她的身材十分诱人,凹凸有致,简直就是女人之中的极品。
她上身穿着皎洁的白色衬衫,好几个扣子被解开了,微微露出迷人的锁骨,下面是两座玉峰,几乎要破衣而出!
尽管此刻这名女子有些惊慌,但是还算是镇定的,可以说是见过大世面的人物。
“你他妈是什么人!”
那两个汉子被惊动了,顿时转身大喝,但看到李轩瘦弱的身影时,两人不约而同地松了口气。
林轩年纪约莫在二十岁上下,相貌还算英俊,坚毅的脸庞棱角分明,为他加分不少,可惜身材瘦弱,着装和神态也暴露了他穷吊丝的身份。
在两个汉子眼里,李轩不过就是个落魄的倒霉鬼,身体素质肯定不比弱鸡宅男强,分分钟就能解决!
其中那个穿着白背心的狠狠地瞪着林轩,脸上露出凶神恶煞的表情,“小子,识相的就赶紧滚,别脏了老子的眼!”
“傻瓜玩意,就你这小身板还想英雄救美?!”
剩下的那个黄毛也叫嚷起来,拿出一把弹簧刀,有模有样的在手里甩动着,丝毫不把林轩放在眼里。
短短的几秒钟之内,林轩就判断出了,这两人是惯犯,遇到突发状况却不乱阵脚。
而被人发现,还能嚣张地抬着下巴,则说明他们势力很强,至少不怕警察来抓。
“有意思,真有意思......”
林轩低头喃喃,由于小巷漆黑,俩个混混根本看不清他脸上的淡漠,看不到那锐利如电的眼神。
见到林轩像是被吓着了,不说话,两位混混彼此看了看,嘴角微微上扬,在他们眼里,林轩就是个落魄的怂包。
都吓得不敢动弹了,还报警,估计就是110是什么都不知道了。
“穷逼东西,赶紧死开,别脏了老子的眼!”
黄毛汉子鄙夷地说道,看着林轩身上那件破旧的衬衫,眼里满满的都是厌恶,他还真怀疑林轩想不开,特地来找死。
“滚!耽误了老子的好事,连你一起收拾!”
黄毛汉子鄙夷地说道,提起硕大的拳头示威,他相信,林轩肯定会他吓得屁滚尿流,除非他是精神有问题。
但是林轩似乎被吓傻了,依然微低着头,没有丝毫动静。
“卧槽,居然还不走,这货脑子秀逗了吧?”
黄毛汉子暗中嘀咕,难道他是找不到工作,不想活了?
“小子还想留着干什么?还不快滚?”
这时,穿着背心的汉子狞笑着走了过来,双手被他捏的“咔咔”响,要是普通人,早就被他的凶残震住了。
“呵!什么垃圾东西,都敢在我面前放肆么!”
林轩自嘲地笑笑,嘴角扬起冷酷嗜血的弧度,要不是担心惹麻烦,这两个汉子已经是躺在地上的死人了。
“桀桀,你要是跪下来给老子磕头......”
背心汉子凶狠地揉搓着拳头,可他话还没说完,林轩的巴掌就已经扇了出去,快若闪电,猛如惊雷。
他就算是重伤未愈,依然也有着作为军中强者的果断!
“啪!”
背心汉子忽然心中悸动,可还不等他反应过来,空中的大手就带着尖锐的破空声,狠狠地扇在他脸上。
清脆的拍打声响起,背心汉子一个踉跄,差点没摔倒在地,他的脸顿时肿了起来,赤红如血。
“竟然敢打我,你他妈给老子去死!”
他难以置信地望着林轩,心里的怒火燃烧到了极致,火辣辣的痛感让他颜面尽失。
心中念头刚落,背心汉子就嚎叫着冲了过去,挥舞的拳头径直砸向林轩的面门。
此时的他,压根就不打算给李轩躲闪的机会,只想看到他错愕到绝望的表情!
看到这番场景,众人以为挨打人的是林轩,就连黄毛都没注意到异常,兴致缺缺地把玩着弹簧刀。
施碧霜痛苦地闭上了眼睛,她知道自己在劫难逃了,原本林轩的到来让她重新燃起了希望,可林轩软弱的表现,则再次将她推进了深渊。
蠢货,不行就别傻傻地冲进来,你丫智商被狗吃了?
就不会先报警?!
施碧霜连林轩也怪上了,看见林轩即将被痛揍的场面,她甚至有点幸灾乐祸。
谁叫林轩这么智障?
可想到自己要失身于人渣,她的眼泪又流了下来,想自己堂堂江海集团的总裁,竟然要在巷子里被人玷污,简直是噩梦!
挂断电话之后,林轩躺在床上高兴了半天,直到半夜才沉沉地睡了过去。
第二天,林轩吃过早饭,跟父母打了招呼之后,赶着首班车去了镇上。
等到达古街的时候,已经快到中午了。
林轩顶着火辣辣的太阳往里走,汗水把他穿着的衬衫打湿了。
小妮子不会是在骗我吧?
到处都找不到施碧霜的身影,林轩心里有些担忧。
但想到月薪三千的工作,他又充满了斗志,朝着古街深处走去。
靠近杂货店时,林轩看到了一辆白色的保时捷,正在停在棚子下。
这车他见过,是全球限量版的,最少也要好几千万。
而且普通人就算是有钱,也未必能买到。
“唉,老子要是也有辆车就好了。”
林轩羡慕地看了几眼,旋即又摇了摇头,若是西瓜大卖,他很快就会发达。
到时候别说是车了,就连飞机他都能买到。
从杂货店门口经过时,林轩不经意地朝里面看了几眼,忽然看到风扇下,坐了一位穿着清凉的美女。
正是施碧霜无疑。
“卧槽,这小妮子真会享受!”
看到她戴着墨镜,绸缎似的长发微微飞舞的时候,林轩就郁闷了。
自己历经千辛万苦,不知道翻过多少座山,流了多少汗,才到达青峰镇。
人家却吹着风,简直不要太潇洒。
随意擦了几把汗,林枫走了进去,细细打量起施碧霜。
今天天气很热,施碧霜只穿了吊带连衣裙,两条藕臂暴露在空气中,光洁细腻的皮肤沾着些香汗,令人心动不已。
林轩居高临下地看过去,施碧霜小巧精致的下巴,以及白皙的雪颈全都印入他的眼帘。
尤其是那诱人的红唇,微妙的弧度十分迷人。
“林轩,给我管好你的眼睛。”
感受到林轩充满侵略性的目光,施碧霜有些羞恼地皱了皱眉。
她总觉得有些不舒服,仿佛被人看光了身子似的。
“看看美女怎么了,莫非还犯法?”
林轩抱怨了几句,但还是恋恋不舍转移了视线。
相比于强势冰冷的施碧霜,他还是喜欢那天晚上楚楚可怜的她。
“嗯,这个态度还算不错,以后记得要保持。”
施碧霜满意地点了点头,旋即从包里拿出一个文件夹,“诺,要是没意见的话,就签个字。”
接过白色的文件夹,林轩翻看起里面的合同,重点关注他的福利。
“每个礼拜只需工作三天,提供上等食宿......”
“不限制人身自由,可任意行动......”
林轩越看越满意,这哪是工作,明明是送钱好不好,几乎跟在家里玩没两样。
难道这妞是在报答我?
哈哈,我就说嘛,做好人总会是有好报的。
林轩不着声色地瞥了施碧霜几眼,心中高兴不已。
翻了两页,林轩看到被重点标注出来的内容。
“结婚以后,互不干扰各自的生活......”
啥,要结婚?
卧槽,难道她真打算以身相许?
林轩心中大惊,差点没把文件夹扔在地上。
再次看了看施碧霜,发现她面无表情,还是冷冰冰的样子。
唉,我就吃点亏同意算了。
虽然冷了点,但有征服感啊!
扭过头,林轩二话不说,其他的也懒得看了,直接拿出笔填上了自己的名字。
“既然签好了,那就跟我去领结婚证。”
接过林轩递过来的文件夹,施碧霜点了点头。
对于这个结果,她并不感到意外,毕竟这个待遇很不错。
哪怕是放在淮海市,林轩都找不到这种宽松的工作。
“那个,我叫你霜霜可以吗?”
林轩有些羞涩地搓了搓手。
一想到眼前的极品美女很快就会属于自己,他还真有点小激动。
洞房花烛夜的画面浮现在他脑海中,施碧霜俏脸微红,眼神迷离......
“不可以!”
恼怒的声音响起,施碧霜冷冷地瞪着林轩,仿佛要吃人似的。
要不是考虑到林轩救过自己,她早就拿手里的包砸过去了。
在这个世界上,还没有那个男人可以叫她霜霜,哪怕是父亲也不行!
预想中的美好未来被人打断,林轩有些疑惑地望着施碧霜,不知道她为什么生气。
不过漂亮的女人都有点小脾气嘛。
想到这里,林轩也就释然了,谁叫自己暂时还不是他老公呢。
“那好吧,我叫你霜儿也行。”
林轩开口说道。
施碧霜没有说话,眼眸却是越发冰冷,俏脸也变得铁青起来。
“又怎么了,我们这都快结婚了,称呼亲密点有什么问题吗?”
林轩心里很是无语。
他真不知道施碧霜在想些什么,这都快嫁给自己了,难道还有点羞涩?
“我想你误会了,麻烦你看清楚,我们是假结婚!”
施碧霜将文件夹甩在林轩身上,咬着银牙说道。
啥?假结婚?
你特么是在逗我呢?
林轩这下傻眼了,连忙拿着合同看了起来。
这次他看得很仔细,上面确实写了假结婚,同居不同房等字眼。
事情已经很清楚了,原来是施碧霜因为某种原因,需要找个假老公,这才花钱请林轩演戏。
除了福利和说明之外,厚厚的合同上竟然全都是不平等条约!
“必须按照甲方(施碧霜)的喜好办事......”
“不能打扰到甲方(施碧霜)的正常生活......”
......
足足看了十来分钟,林轩才把自己必须要遵守的条例看完。
就连端茶递水都写上了!
这尼玛哪里是找老公,这完全是在找保姆加演员。
要不是还有人生自由,林轩都会怀疑自己是卖身了。
这下林枫傻眼了,愣愣地望着施碧霜。
“看清楚了?以后要注意自己的身份,需要演戏的时候,我会提示你的。”
施碧霜没好气地说道。
林枫机械地点了点头,想起刚才的囧样,心里欲哭无泪。
他还以为自己的桃花运到了,能够抱着冰雪女神肆意蹂躏。
结果还真是份工作!
“上车,还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,我没有写进合同。”
施碧霜收好合同,柔嫩丝滑的小腿踩着高跟走向保时捷。
卧槽,这辆车是她的?
林轩见鬼似的望着施碧霜的背影,没想到她会这么有钱。
能坐上限量保时捷的人,至少身价上亿,而且权势滔天!
白富美这三个字瞬间印入了林轩的脑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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