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箐箐沈欢的其他类型小说《三界穿梭:那边失恋,这边进洞房箐箐沈欢全文》,由网络作家“紫晶麒麟兽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“老爹,一千两银子的陪嫁金,是不是太多了。”门外传来一个极不合时宜的声音。一个高瘦青年男子,在几个下人的搀扶下步入厅内。虽步履有些蹒跚,脸色有些苍白,身子骨仍显虚弱,但气场居然不弱,一副傲气十足的样子。一眼就可以断定,这人就是染上寒疾,卧床昏睡了大半个月的花三公子花满园。只是沈欢和花茜茜新婚后第一天,在跟花佑财商讨陪嫁金的时候,这家伙一进来就反对,到底几个意思嘛?入得厅内,花满园第一眼不是看向父母,而是面无表情地盯着沈欢打量。“你就是沈欢?”这家伙语气里带着敌意,也不知敌意到底从何而来。“没错,正是在下。”作为三舅哥的花满园,初次见面,居然会是如此一个态度,沈欢的脸色也冷了下来。自己还真没必要惯着这家伙,反正跟花茜茜要搬出去住,在这...
《三界穿梭:那边失恋,这边进洞房箐箐沈欢全文》精彩片段
“老爹,一千两银子的陪嫁金,是不是太多了。”
门外传来一个极不合时宜的声音。
一个高瘦青年男子,在几个下人的搀扶下步入厅内。
虽步履有些蹒跚,脸色有些苍白,身子骨仍显虚弱,但气场居然不弱,一副傲气十足的样子。
一眼就可以断定,这人就是染上寒疾,卧床昏睡了大半个月的花三公子花满园。
只是沈欢和花茜茜新婚后第一天,在跟花佑财商讨陪嫁金的时候,这家伙一进来就反对,到底几个意思嘛?
入得厅内,花满园第一眼不是看向父母,而是面无表情地盯着沈欢打量。
“你就是沈欢?”
这家伙语气里带着敌意,也不知敌意到底从何而来。
“没错,正是在下。”
作为三舅哥的花满园,初次见面,居然会是如此一个态度,沈欢的脸色也冷了下来。
自己还真没必要惯着这家伙,反正跟花茜茜要搬出去住,在这里看他脸色是不可能的,要是敢过分的话,就强势怼回去便是。
......画风不太对劲啊!
所有人都有点懵,按说这两人是第一次见面,不可能有过节啊。
“三哥……”
“夫君......”
看看花满园,再看看沈欢,这情况让花茜茜不会了。
花满园没有理会自己的妹妹,而是把目光投向花佑财和祝琴,“茜茜大婚,娘家送一座别院作为嫁妆合情合理,只是再加上一千两银子的巨款......我觉甚为不妥,还请爹娘三思。”
!!!!!!
花满园大病初愈,名义上是来给父母请安的,但过来后便强烈反对嫁妆礼金的事情,所有人都愣住了。
沈欢眉头皱了皱,很想把那句“关你屁事”,狠狠地砸他脸上。
但因为要考虑花茜茜等人的感受,所以最终忍了下来,再说了,这里有花佑财主持大局,先看看情况再说。
“......这,这个......”
说实在的,要是搁在以前,一座独栋别院加一千两银子的嫁妆,花家还真没当回事,可现在啥情况。
老大花牧被人骗光了财产,老二花博输得只剩下一条裤衩,运往岭南府的盐车又被山匪给劫了,之前的生意血本无亏,而且库房里还压了近十万两银子的盐货。
就这情况,为了给花茜茜抛绣球选夫君,扎花楼跟办婚宴又耗费了上千两白银。
所以,陪嫁一座独栋别院,已经算是娘家豪气了,再加一千两银子的话,也难怪老三会有意见。
花佑财虽是一家之主,但早几年前便退居幕后,家里大大小小的一摊子生意全是老三做主,他自己不过甩手掌柜罢了,如今面对花满园的质疑,居然一时后悔起当初的豪爽来。
要不是害怕沈欢反悔,要不是怕女儿花茜茜不开心,怎么可能会不顾家里的困境一掷千金嘛。
花佑财语噎,不知道该如何回复老三。
反悔,收回一千两白银的陪嫁承诺?
花佑财还真动了这个念头,但想想又赶紧否定了,因为他想起了卜师的忠告,这个女婿可是他们花家将来的大福星,要是收回承诺,惹恼了姑爷,他们花家以后还飞黄腾达个屁啊......
所以,哪怕老三质疑,也要坚持之前的承诺。
花佑财干咳了两声。
“老三啊,咱们家的情况我比谁都清楚,但即便有困难,也不能少了你妹妹一分钱的嫁妆,娘家陪嫁得越多,你妹妹将来也就会越幸福......“
“幸福?”
花满楼居然打断花佑财的话,“就凭他身无分文,连祖籍在哪都说不清楚的家伙,怎么可能给得到茜茜幸福!”
我靠,这家伙果然话锋一转,矛头又指了过来。
早料到花满园来者不善,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轻贱自己,这还要怎么忍。
因为此时的情形,跟当初在咖啡馆,被方梅肆意羞辱的一幕何其相似。
要是再不反击的话,自己在花家人心中的地位,将会受到严重损害,就连花茜茜将来也会跟着抬不起头。
沈欢抬起头,直视着对方,“花三公子,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,嫁给我,茜茜将来绝不会后悔。”
“是么?告诉我,你拿什么给到茜茜幸福?”
“金钱、财富、香车、别墅、游艇,还有沐浴在阳光下的金色海滩。”
沈欢往前踏上一步,直视对方的眼睛,一字一句地回复。
......
!!!!!!
啥?
等等......
香车、别墅、游艇,怎么全都是没听说过的词,不过直觉应该是很了不起的东西。
花佑财愣住了。
祝琴愣住了。
厅内的下人们愣住了。
就连一向逼格满满的花满楼,也愣住了。
本想问问,到底啥是香车、别墅和游艇,但在这种场合下,好意思问才怪。
沈欢的强势出乎所有人意外,但要让花满园就这么吃瘪是不可能的,听不懂,直接无视便是了。
“沈欢,你能给茜茜的,就是靠画大饼么?”
“花三公子,要不咱们打个赌?”
“赌什么?”
“你不是嫌我身无分文么?”
“没错。”
“那就这样,要是在一个月内,我能赚到五千两银子,花家生意上的所有话事权,以后就交给茜茜,如何?”
啥?
!!!!!!
沈欢的抛出的这个赌约,让所有人都震惊不已。
在没有任何资金支援的前提下赚到五千两银子,别说是沈欢,就是他花满园也不敢夸下这个海口,而且还是限定在短短的一个月之内,怎么可能!
更夸张的是,如果沈欢赢了,他的条件居然是让花满园退贤,由花茜茜来接管花家的生意,这不开玩笑么。
这是一个男尊女卑的世界,哪有嫁出去的女儿,再回头主持娘家生意的道理,即便她能力再强也不行,因为如此操作的话,整个花家的财产,随时有落入外姓人之手的可能。
按理说,这个赌约的条件是不可能答应的,但问题是,沈欢要赢的难度不是一般的大啊。
在没有足够多资金支持的情况,要一个月内赚这么多钱,就跟痴人说梦没有区别。
所以,沈欢提出的这样的赌约,还真挑不出毛病,就看他花满园敢不敢接招了。
花楼上敲锣打鼓,好不热闹。
虽然红纱遮面,但手捧绣球的花茜茜,似乎心事极重,一眼就能看得出来。
对于这妹纸此刻的心情,沈欢心里一万个理解,甚至还有种同病相怜的味道。
没错,就是同病相怜。
而 “无助”,就是两人的那个“同病”。
区别是,自己的父母是农民,是曾经漂在一线城市的牛马,而花茜茜的老爹是商贾,是富甲一方的土豪。
但殊途同归,父母想帮自己,但没有能力,所以才有方梅的肆意羞辱,和柳菁菁的绝情离开,而花茜茜似乎还要更悲催,自己的亲爹居然扎一座花楼,就把她往未知的“火坑”里推,而且还没法反抗。
......好像,感慨有点多。
一个兜里掏不出几个钢镚的穷小子,居然同情起富家千金来,这合适么......
啥,努力抢绣球,既拯救妹纸,又爽翻自己?
不可能的,这等好事怎么会落到自己头上。
花楼前前后后有好几千人,腰粗膀圆的大汉数都数不清,跟他们怎么抢?
再说了,就这身现代版的穿着,即便绣球砸头上也不敢接,因为说不清自己哪来的啊,刚来这个“古代世界”,什么状况都搞不清,低调才是生存之道,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。
“诸位,今天小女抛绣球招亲,谁要是能抢到绣球,就可以成为小女的夫君,而且今晚就能圆房。”
此时,一个肥墩墩的土财主走上花楼,破着嗓门宣布着抢绣球的好处。
尤其他那句“今晚就能圆房”,瞬间点燃了所有人的情绪,新一波往前的人涌又开始了。
这情况......不会有严重的踩踏事件吧。
沈欢努力站稳身体,四处打量,想找个人少点的地方,要是不小心给踩死就悲催了,因为在另一界,还有牵挂着自己的老爹老妈呢。
但黑压压的人堆里,哪里能找得到安全的地方。
“抢绣球即将开始,礼炮响起来。”
花佑财的大嗓门又来了。
咚——
咚——
咚——
随着三声礼炮结束。
花茜茜捧着那个彩色的绣球,往前走了几步,但她左看右看后,并没有把绣球抛出来,样子非常犹豫,很显然,没有她中意的男子。
往右边走几步,转回来。
又往左边走几步,还是没有把绣球抛出去。
回到花楼中央,走到花楼的边沿,却仍然只是左顾右盼......
“抛过来啊。”
“快点抛过来啊。”
“花茜茜,往这边抛,哥哥我长得帅。”
“花茜茜,这里啊,哥哥我壮如牛。”
“花茜茜,我家有五十亩良田,还有十栋小楼。”
“本公子是书香世家,将来能中状元郎。”
“本公子是练武世家,将来能封侯拜将。”
......
想找白富美,没点家底都不敢喊出来,这跟现实世界没区别啊。
只是......台上的花茜茜瞻前顾后,迟迟没有抛绣球的意思。
看得出来,台下的那些男子,没一个入得了她的眼,但那又如何,从她老爹决定招亲冲喜的那一刻开始,花茜茜的命运就已经注定,她这辈子嫁不到心爱男人的。
看着几近疯狂的人群,再看看迟疑不决的花茜茜,沈欢感慨万千,禁不住就是一声叹息,古代世界里的女子,连婚恋都不能自己做主,真的太难了。
也就是这一声叹息,居然让花茜茜鬼使神差般投过来一眼。
虽然蒙着面纱,但明显感觉到对方的眼神里,有那么一丝微微的波动,就像是传输过来的电流一般。
本来忧心忡忡的花茜茜,似乎一下子来了精神。
......这妹纸看上自己了?
这是沈欢的第一感,而且这种感觉尤为强烈。
因为跟柳菁菁有过恋爱的经历,对于男女情感之事算是有点经验,那种一见钟情的感觉是不会骗人的,而花茜茜的眼神就是那个味。
只是......万一,绣球往自己头顶抛过来了......
接,还是不接?
抢,还是不抢?
也许,想多了,离花楼至少有二十米,以花茜茜的力气,绣球根本抛不了那么远,自己歪歪个啥呢,那边刚失恋,这边就想无缝衔接么......
沈欢自嘲地笑了笑,让那颗躁动起来的心,尽管可能平复下来。
“别挡道,劳资要过去。”
后面伸出来一只大手,把沈欢一下子甩到后面去了。
“花茜茜看上我了,快让开。”
还没站稳,又有人挤了上来。
“怎么可能看上你,是看上本公子好不。”
......
正是因为花茜茜投过来的那一眼,弄得这边顿时骚动起来,后面不断有人往前推,推得沈欢不自觉地跟着往前挪。
不知不觉,居然离花楼又近了不少,这个距离应该在十米左右,以一个普通女子的力量,如果卯足劲的话,绣球还真可以抛过来。
“让开点,都让开点。”
“别挡着劳资,闪开。”
艹,再次被后面的人挤得东倒西歪。
“公子,你过来点呀,再往前一点就可以了。”
花茜茜目光锁定沈欢,一边喊,一边招手,那兴奋的样子,就像是怀里抱了只小兔子似的。
......
!!!!!!
晕,也太直接了吧,古代世界的女子,都这么释放爱意的么,沈欢既惊喜又意外。
惊喜的是,才穿越到这个古代世界,居然就有美丽如斯的大家闺秀一见倾心,意外的是,特喵的完全没有心理准备啊。
直到这时候,所有人才明白,原来花茜茜中意的,是这个穿得有些古怪的家伙。
但中意归中意,既然是抛绣球抢亲,当然是各凭本事,只要能抢得到绣球,管她花茜茜喜欢谁不喜欢谁,抱得美人归才是硬道理。
本来有人想把沈欢挤走,但紧接着又全都反应过来,因为绣球是要抛给他的,把他挤走的话,岂不是连机会也赶跑了。
所以,反应过来的这帮人,不仅没有排挤沈欢,反而簇拥着他不断往前走,而且还把他护得好好的。
这些人全是壮汉,只要绣球抛过来了,以沈欢文弱的身板,断然没有机会抢到,即便抢到了,他也护不住。
花茜茜当然清楚其他人的想法,但她也知道,自己中意的男子,能不能抢到绣球,就看命了。
心一横,对准沈欢的位置,用力把绣球抛了过去,然后紧张得两眼一闭,都不敢看了。
......
刚穿越到这个古代世界,沈欢原本的打算是低调攒人品,苟着求发展,但看眼下这情况,绣球抛过来了,这都要苟么。
对于男人来说,钱和势就是立足的根本。
而婚姻,就是通往上流社会,唯一最快的捷径。
这些略有些极端的认知,全都是拜柳菁菁和方梅所赐。
所以......今个要豁出去了!
“老爷,你别生气了,待会回去后,我也帮着劝劝咱们家老三。”
祝琴一旁安慰道。
“老三的脾气你不是不知道,那家伙就是面子大过天的爷。”
“但这次毕竟关系到咱们花家盐业的大事,如果岭南府的客户丢掉的话,我担心......”
“他花满园都不担心,我们两个老家伙担心个屁。”
花佑财一肚子火不知道往哪钻,只能在自己的老婆身上泻火。
想想他的处境就知道了。
因为花满园染上寒疾,盐业和所有其它业务几乎陷入停滞状态,这种状况如果再持续一段时间,只怕花家的经济就要陷入入不敷出的困境了。
好在女儿花茜茜招亲冲喜很成功,让花满园一下子满血复活,但问题是,老三刚从床上爬起来,立马又跟沈欢闹得水火不容,这糟心事啊,是一沓接一沓地来......
两边的路程没有多远,半炷香的时间就到家了。
才下马车,花佑财便急匆匆地直奔老三的住处。
也许是有心灵感应,花满园早就在客厅里等着了。
“老爹,事情谈得怎样了?”
花满园迎来问。
“还能谈得怎样,你妹夫说能解决运盐的事,不过要五千两银子。“
“五千两,他还不如去打劫。”
听到这个消息,花满园火气一下子冒了上来。
“盐不打算运了么?”
花佑财夹在两边周旋,也是一肚子气,要不是老三当初看不起沈欢,两个人怎么会惹出赌约的事来嘛,所以毫不客气地怼了回去。
“......我就不相信他有办法运盐。”
“你不是到沈欢的作坊看过么,人家的大项目就是造车,要在三天内把三万斤盐运往岭南府,搞不好还真的要指望他。”
“......”
沈欢造车的事花满园当然知道,而且还在他的作坊里,到处转了转,但当时那情形,哪里是能造出车来的样子嘛。
再说了,即便造出了不起的车又如何,岭南府客户需求的盐不是三千斤,而是三万斤。
三万斤盐就是三百个大包,用马车来运,得需要二、三十辆,而且无论走山路还是走官道,都赶不及了,怎么可能他八字还没有一撇的造车项目,能赶得上这次运盐。
也就是说,沈欢这么搞,就是存了心恶心自己,毕竟自己曾经看不起他。
“你不相信他能运盐,踏马劳资也不信啊,但沈欢最近的表现你是看到了的,才短短几天的时间,他发明的那个画像机,就进账了两千多两银子,这个赚钱的速度,可比咱们家运盐赚得快多了。
所以,要是其他人吹牛,老头子我是不信的,但你这个妹夫说可以,踏马就一定可以。”
见花满园还在质疑,花佑财是真急了,恨不得在他脑壳上狠狠地拍上几巴掌。
“是啊,老三,你妹夫说能运盐,我也相信他可以,要不听你爸的,过去跟他服个软,低个头算了,毕竟大家都是一家人嘛。”
“但问题是......”
“问题是五千两银子,是么?”花佑财打断对方。
“没错。”
“沈欢说了,如果你过去谈,银子可以减少。”
“......”
前几天沈欢发明画像机,并大赚特赚的事情,在长靖县传得沸沸扬扬,保守估计也不会低于两千两银子进账,要是再加上在自己这边讹上一笔,跟他的赌约岂不就输了。
输了面子好说,但花满园输掉的,可是整个花家生意的掌控权,也意味着花家的财富要落到外姓人之手。
回到宿舍已经是晚上九点半。
应该是周末的原因,六人间的宿舍,居然只有江昭一个人。
这家伙一直低着头整理东西,没看到沈欢进来。
“在干嘛呢?”
江昭抬头,被突然出现的沈欢吓了一大跳。
“......沈,沈欢,你不是被公交车......”
“的确被公交车撞了,不过现在没事了。”
“没事了么?”
江昭还是有点不敢相信,走过来这里摸摸那里看看,“靠,我还打算去看医院看你的,结果自己跑回来了。”
看看他整理的那些东西。
水果、鲜花、还有一些巧克力之类的小零食......
一股暖流突然涌上沈欢的心头。
这次被公交车撞了后,赵泽不仅在高中班群通知了,也让人在大学班群发了消息,但真正去看望自己的又有几个,除了赵泽、张颖两人,就是眼前准备要去的江昭。
不过现在是周末,很多人都外出了,即便得到自己躺ICU的消息,也抽不出时间来,所以,纠结谁关心自己谁又不够哥们没意思,但江昭这人绝对值得交往。
“说说你的情况呗,听到你躺ICU的消息后,我就从老家赶回来了。”
江昭一边说,一边指了指那堆礼物。
“谢谢你......”
江昭的家庭情况跟自己差不多,父母也是农村的,区别是,自己的老家在外省,回一趟没个两三天搞不定,而他是本省人,回老家顺德方便,但即便如此,从老家赶回来也够折腾的。
闲着无事,两人在宿舍里聊了起来。
江昭这次回老家是有原因的,因为父母担心文科生毕业不好找工作,把他叫回家,逼着他跟一个堂哥学厨师技术,说是将来让他开小饭馆,如果技术好的话,至少生活不用发愁。
这情况弄得他哭笑不得,一个211,双一流大学生,学着工商管理专业,父母却让他学厨师,这不搞笑么。
但两辈人的经历和认知完全不一样,江昭一时半会没法说服父母,双方还因此大吵了一架。
了解到这些情况,沈欢居然冒出来一个想法,将来不是打算开饭店么,要是江昭有这方面资源的话,倒是一个很好的合作对象。
只是那事情八字还没一撇,至少启动资金的问题没解决,所以......对于江昭的抱怨,沈欢也只是笑笑。
......
本以为叶绍刚会给赵泽打电话,但一晚上也没等来赵泽的信息,看来那个叶老师要不特沉得住气,要不就是看走眼了。
第二天,直到太阳透过窗户玻璃照在屁股上了,沈欢才从床上爬起。
看看时间,九点半,刚好。
赶紧洗脸刷牙,然后往宿舍外跑。
宿舍大门口对面那条街,就有一家卖包子的档口,沈欢就常在那里买早餐。
才刚走到包子档口处,就看见赵泽手里拿着一袋小笼包等在那里。
“沈欢,这是你的。”
赵泽把小笼包递过来。
“叶绍刚有联系你没有。”沈欢问。
“没有,一直都没联系,按说这事就有点奇怪。”
“怎么奇怪了?”
“叶老师曾经在课堂上吹过牛,说是只要看上的货,就没有跑出他手心的,按照昨天他追出门报价的情况,你手上的这个瓷碗......”
“是他中意的货,是么?”
“没错,不然昨天不会是那种表现,只是从昨天晚上到现在,他就再没联系我了,按说是有些反常的。”
赵泽的话让沈欢也意识到不对劲,但又说不出哪不对劲了。
不过,他叶绍刚是否继续报价不重要。
现在自己的心里价位,已经涨到两百万了,只要有人肯出这个价,随时都可以钱货两清,他不打电话来,只能说跟这件天青釉瓷没有缘分。
往龙西巷方向的206路公交车很快来了。
上车。
四十分钟后,便到了一个叫“新塘”的站点。
从新塘公交站往龙西巷,步行需要五六分钟。
虽然已经是上午十点,但街边很多店铺还没有开门,要热闹起来,估计最少得十一点过后。
两人一边走一边聊,很快就到了龙西巷子。
如果不是因为手里的这个小瓷碗,在阳城生活了近二十年的沈欢,只怕一辈子都不会往这里跑。
到底是阳城的古玩一条街,才到这里,便有阵阵历史沉淀过的气息扑面而来。
只是跟外面一样,这里开门的店铺寥寥无几,还是太心急,来早了点。
“那里边有一家开铺子的,过去看看。”
赵泽指了指前边一个不起眼的店铺,招牌叫“博古斋”。
两人加快脚步走了过去。
店里面只有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在打扫卫生,应该是老板还没有过来,见沈欢和赵泽进店,小姑娘停下手中的活。
“两位老板这么早过来,是有事么?”
“老板在么?”
沈欢直来直去问道。
“我们老板都是下午才来店里。”
“下午?”
这情况让沈欢和赵泽都有些懵,藏品店的老板都这么随意的么,到底是这家店的老板如此,还是所有龙西巷的店铺老板都一个样。
“是的,如果没有特别的事情,老板都是下午三点才过来。”
小姑娘的话说在点子上了,藏品生意跟其它行当不一样,这些店通常是三年不开张,开张吃三年,没有哪个藏品店老板会从早到晚守铺的。
“哦,是这样的,我手里有件货,想找人估估价,价格合理就出手。”
“什么货?坐下来聊,先喝茶。”
听沈欢这么说,小姑娘似乎来了兴趣,赶紧收拾茶桌,并泡上了一壶君山银针。
见小姑娘热情,也好说话,刚坐下来,双方便聊了起来。
原来这个小姑娘叫阿春,十八岁,是店老板的学徒。
别看她年纪小,在这个行当里,她却已经浸淫了足足三年,对于藏品已经算是有些眼力了。
“你看看这件瓷器如何?”
知道阿春的实力后,沈欢掏出瓷碗,把它小心翼翼地摆在了茶桌面上。
“咦,天青釉......”
阿春虽然年轻,但一眼就认出了这件瓷器。
“娘子,时间不早了,你先休息,我想一个人静静。”
让花茜茜先睡,当然是为了更好地研究那个神秘空间。
“夫君,不可以太晚睡的哦。”
花茜茜温柔得像只小绵羊,吧唧吧唧几下沈欢,道了声“晚安”后,便一个人乖乖钻进了被窝。
也许是心满意足,也许刚才一番狂风暴雨般的折腾后,她也累了,没多久,便传来了轻微的鼾声,
沈欢这才排空杂念,意识集中在了识海的位置,感受着那个神秘的空间,在确信自己可以随时穿入空间后,取出那套洗干净并烘干了的现代服装穿上。
然后,心中默念一个“穿”字。
一切都很顺利。
斯——
白光转瞬出现,裹着沈欢就进了空间。
参透空间的秘密后,操作其实很简单,让空间和识海重合,然后只要通过意识引动身体往里钻就是。
当然了,跟上次进入空间相比,这次的情况并不完全一样。
相同的是,在空间里能看到外面的情况,比如透过灰白的墙壁,能看到洞房里所有的情形,包括正在酣睡,还露出一脸幸福微笑的花茜茜。
不同的是,上次在外面留了一具躯壳,而这次,却是完完整整地钻进了进来,沈欢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,不过这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能往返空间就行。
走到那些牌匾前,正准备按下“现实世界”的牌匾时,却又突然停了下来,回过头,再瞅了眼熟睡中的花茜茜。
沈欢不知道,这一离开,花茜茜醒来后找不到自己会怎么办。
伤心、无助、崩溃,还是......
算了,不想了,虽然自己很喜欢茜茜,但相比对父母的牵挂和担心来......
于是心一狠,手指终于按了上去。
“嗖”。
......
眼前一亮,一个宽敞明亮的房间呈现在眼前,看上去应该是ICU病房。
回到现实世界,居然又钻回了原来的那具躯壳,这情况真的好迷,看来空间的秘密没那么简单,需要探索的地方还有很多。
“沈欢,你终于醒了啊,吓死宝宝了。”
一个平头衬衫,样子略有些书生气的家伙,长出了一口气。
这人叫赵泽,高中同班同学,也是阳城师范大学校友,学美术史的,对艺术品有着极为浓厚的兴趣,两人虽然没有同在一个系,但有事没事凑一起,属于绝对的死党。
“我躺这多久了?”沈欢从病床上坐起。
“两小时。”
“两小时......”
“没错。”
沈欢揉揉眼皮......
心中默算一下,自己进入古代世界后,先是抢绣球,再是婚宴和入洞房,前前后后至少过去了十个小时。
而在现实世界,却只是躺了两个钟,这么看来,两界的时间流速并不一样,大概是一个五比一的情况。
“我躺这里的情况,没多少人知道吧?”
“这么大的事情,怎么可能会没人知道,我在高中班群发了信息,但大家要赶过来没那快,对了,那个......”
赵泽想说什么,突然吞吞吐吐起来。
沈欢:“啥情况,有话直说。”
“哎。”赵泽叹了口气,“你的情况,我第一时间就通知了柳菁菁,只是没想到,她的态度有点......”
“有点冷漠,是么?”沈欢把话接过来。
“是啊,按理说,知道消息后,应该第一时间来看你才对,但电话里,她根本就没有过来的意思,艹,什么人嘛,直到现在,连脸都没露一下。”
“我们已经分手了,她不过来,也说得过去。”
“分手了......”
赵泽愣住了。
“哎,之前我早就说过,你俩门不当户不对,不可能在一起的,其实这个结局是迟早的事,只是......即便以普通同学关系,她也应该过来吧。“ ”
赵泽仍然忿忿不平。
“不提她了...... 我爸妈知道么?”
“还来不及通知他们。”
“那就好,就怕他们瞎担心。”
赵泽:“你没事么?”
“没事。”
沈欢扭扭胳膊,然后伸了个大懒腰。
他这状态,哪里像是有事的人。
被公交车撞倒后,仅仅躺了几个小时便满血复活,更奇怪的是,就连CT扫描也显示,他的头颅内和身体,没有任何受创的痕迹,这情况简直神了。
“沈欢,要不要再检查下身体?”
“真的不用,待会咱们就办出院手续。”
“确定?”
“当然。”
......
“咦,你身边怎么会有个小碗......”
发懵之际,赵泽竟突然发现沈欢的身侧,摆着一个天青色的瓷碗。
......
沈欢低头,在自己的身侧,那个盛过青菜萝卜粥的小碗,就安安静静地摆在旁边。
......差点忘了这一茬。
当时研究空间的时候,因为有些小紧张,下意识地抓住这玩意,结果一不小心给带来了,之前注意力不在这里,所以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。
“奇怪,之前没人送粥过来啊。”
赵泽走过来,把这个小碗拿在手上,看着残存着的小米粥自言自语。
“咦,这碗......”
赵泽眼里突然放光,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。
沈欢:“咋了?”
“......这碗是颂代的天青釉瓷。”
!!!!!!
不仅赵泽愣住,就连沈欢也懵逼了。
从古代世界随手带回来一件东西,居然会是颂代的天青釉瓷,难道自己穿越的古代世界,就是龙国历史上的颂朝?
“没错......啧啧啧,沈欢你发财了。”
“这玩意能值多少钱?”
听赵泽这么说,沈欢也一下子来了兴趣,之前不是打算开餐馆么,要是这个小瓷碗能出手的话,资金问题没准就可以解决了。
“我的老师就是个古玩收藏家,如果可以的话,咱们可以找他问问,至于价值嘛,如果是真品的话,上百万都是保守的估计。”
百万!!!!!!
哦豁!!!!!!
......
等等,脑子里有点懵。
从古代世界随便带来一个小瓷碗,居然值这么多钱,要是......
不行,大批量倒卖瓷器的念头刚刚冒出来,就被沈欢掐灭了。
如果只是出手一两件这种瓷碗,问题还不大,要是批量倒卖的话,风险就会成几何倍地增加,自己没钱没势的,根本接不下这种泼天的富贵。
君子不立危墙之下,只要搞到第一桶金,还是开饭馆更加安全。
所以,这个小瓷碗尽快出手为佳,至于价格嘛,便宜些也无所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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