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门的是正在整理花园的菲佣,早就知道今日会来客,姐弟俩来,道:
“您就是宋小姐吧?奥勃卡教授正在忙,我先带二位进来坐。”
宋乐笙点点头:“麻烦了。”
进去后往左经过一条长廊,两人被带到了一处阳光房内。
中央是一套大的会客桌椅,宋乐笙和宋屿京坐着等了一会儿,便见穿着一身燕尾服,一派老学究模样的奥勃卡教授从二楼下来,身后还跟着一位目测接近两米,身形高大,混血模样的年轻人。
奥勃卡过来,淡笑着朝宋乐笙打了个招呼。
“宋小姐,又见面了。”
听见奥勃卡说的是中文,虽然不太标准,但宋乐笙还是有些意外。
“您会中文?”
奥勃卡和身旁的年轻人在姐弟俩对面坐下。
奥勃卡道:“会一点,我的儿媳是中国人,这是我孙子,安德里斯。”
那两米高的高大青年立马露出一个笑,原本看着人高马大很危险的壮汉,一笑起来顿时多了几分憨厚,两人简单打了个招呼。
奥勃卡并没有说过多的废话,开门见山道:“说实话,我很欣赏宋小姐这样的年轻人才,也很想帮到宋小姐。但其实如今并不是我不想帮,而是有心无力。”
说着,他抬起手。
宋乐笙才发现奥勃卡教授的手上一直戴着手套。
奥勃卡把手套摘下来,右手的食指竟然露出了一小节白骨,连接的皮肤表面还有类似腐蚀的痕迹!
他叹了口气:“这是我三十二岁那年,做一个实验时,不小心被化学药剂腐蚀损伤的手,从那以后,我就再也无法拿起手术刀,只能进行理论研究,所以并不是我不想帮你。”
宋乐笙闻言,一颗心逐渐往下沉。
这时一只手覆在了她手背上。
宋屿京无所谓地笑了笑,道:“没事的,姐姐不用为此难受,我早就习惯这样了,不影响生活。”
宋乐笙心底一酸,看着少年清瘦的手,和略显沉默寡言的面庞,全然没有这个年纪的少年该有的活力,她低声喃喃:“怎么会一样。”
这时,奥勃卡教授咳了声,道:“其实也不是全然没有办法。”
宋乐笙立马充满希望看向对方。
奥勃卡道:“我的孙子继承了我的衣钵,自从大学之后就一直跟着我做实验,我认为宋小姐也很有潜力,接下来我会在华国定居三年,如果宋小姐信任,之后可以来我的实验室学习,之后和我孙子一起给宋小少爷做手术。”
一听有希望,宋乐笙不假思索道:“我当然愿意!”
奥勃卡点点头:“好,那宋小少爷先来我的办公室,我做一个检查。”
检查做完已经是两小时后,奥勃卡顺势留他们吃午饭。
宋乐笙道:“今天已经叨扰了,午饭就不在这吃了。”
奥勃卡也没强留:“你们是打车来的吧,这里不好打到车,我让安德里斯开车送你们。”
宋屿京是宋家开车送来的,宋乐笙则是从新租的房子打车来的。
她本想说宋家的车把她送去学校就好,安德里斯已经热情拿起车钥匙:“宋小姐,你就别推辞了,接下来我也要在华国常住,借此机会在市区里转一转熟悉熟悉地方也好。”
安德里斯的普通话比奥勃卡说得更好,毕竟他的亲妈就是中国人。
宋乐笙只得点头道:“那就麻烦你了。”
安德鲁斯憨笑道:“不客气。”
上车后,宋乐笙报了学校名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