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条短信,我也刻意没有回复。
直到我发出那句:那天晚上就当作是意外,你别放在心上。
良久都没得到回复后,我松了一口气的同时,还是觉得有些空落落的。
我并不觉得自己有那么大的魅力,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,就让人喜欢上自己。
毕竟我七年都没能让喜欢的人喜欢上自己。
我突然一顿,七年?
我为什么会得出这么准确的数字啊?
还有,我喜欢谁喜欢了七年?
我努力去回想,我的记忆中有这个人吗?
好像,没有吧。
我刚想拿出手机翻一翻日记,门铃就响了起来。
一开门,是个陌生人。
“悦悦。”
男人叫着我的名字,但我却没有什么印象,我朝他抱歉一笑:“你等等,我找一找。”
我拿出手机,却并没有找到任何关于面前男人的任何信息。
他看到我的动作,声音里充满了不可置信:“悦悦,你……不记得我了吗?”
“我是陆远啊。”
我摇摇头,我真的对他没什么印象。
他好像被吓坏了,说话都有些颤抖:“悦悦,我错了,我不该和别人那样说你。”
“我已经和他们绝交了,真的,你别忘了我。”
“好不好?”
我用脚抵住门:“抱歉啊,我真不认识你。”
“况且就算你认识我,那你也该知道我的情况吧,我认识的人我都会记录他们的信息,但在我手机里,并没有你的任何信息呢。”
“也就是说,即使我和你认识,可能也交流不多,或者,我和你不熟,所以我连你的照片甚至是名字都懒得记。”
我的话好像彻底激怒了他,他眼底通红,一拳捶在我的门上:“胡说!
我才不信,我不信七年的感情你说忘就忘。”
我被吓了一跳,握紧手机。
其实刚刚翻手机的时候,我看到了自己曾经写的日记。
曾经的我写到:我再也不要喜欢陆远了!
我不知道,当时的我是以怎样的心情,才会写下这句话。
用来结束过去自己七年的感情,也用来提醒未来的自己。
我仍然坚持自己不认识不记得他。
他彻底失去控制,将门用力一推发出巨大的响声。
门被大力地撞到墙壁又反弹起来。
“悦悦,没关系,我会让你记起来的。”
说完他便大步跨进屋子,我惊恐后退。
就在房门快要关上的最后一刻,一个人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