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——不是控制,而是害怕失去的笨拙守护。
“先欠着吧,”我笑着把戒指戴上,“等你学会真正的告白,而不是用‘巧合’堆砌的陷阱。”
他眼睛一亮,镜片后的琥珀色瞳孔盛满笑意:“那从今天开始,我每天都会认真说‘喜欢’——林晚,我喜欢你,像蓝玫瑰喜欢阳光,像我喜欢看你笑。”
风掠过花园,带来阵阵花香。
这一次,没有锁链,没有监控,只有两个少年,在愈合的轨迹上,重新书写属于他们的故事。
而那些曾被误解的偏执与温柔,终将在时间的沉淀中,绽放出最纯粹的爱。
尾声半年后,我在沈烬的课桌里发现了一封未寄出的情书。
信纸边缘画满了小月亮,和我课桌上的雕花一模一样。
字迹工整得像是练了百遍:晚晚,今天是我们认识的第100天。
我终于敢在你面前说“喜欢”,而不是躲在角落画画。
医生说,我的病会慢慢好起来,只要每天想着你的笑容。
其实我早就知道,你重生了。
从你第一次躲我时的眼神,从你看我的时候,像在看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人。
但我不敢问,怕你知道我也记得前世——记得你在囚笼里流的泪,记得你最后说的“再见”,记得车祸时你滴在我手背上的血,比任何玫瑰都红。
所以这次,我试着不再做那个编织陷阱的人,而是成为你愿意主动靠近的光。
我会去看医生,会学如何正确地爱,会在你害怕时退后一步,在你需要时向前半步。
晚晚,蓝玫瑰的花语还有另一种说法:“即使在黑暗中,也想为你绽放。”
而我想成为你的阳光,让你不必在阴影里寻找出口。
信的末尾晕染着一块墨迹,像是眼泪洇湿的痕迹。
我望着窗外正在给蓝玫瑰浇水的沈烬,他听见动静抬头,镜片后的眼睛弯成月牙,朝我比了个“喜欢”的手势。
原来有些爱,需要穿过两世的雾,才能让彼此看见——他不是天生的病娇,只是在失去母亲的寒冬里,错把“占有”当成了留住温暖的方式。
而现在,我们都在学着,用更温柔的方式,拥抱彼此。
我提笔在信末补上一句:“沈烬,这次换我来告诉你——我愿意,和你一起,在阳光下种满不会凋零的蓝玫瑰。”
风掀起窗帘,带着花香